行政规定的意见:行政规定的名称有哪些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期限。《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基本法。对行政复议的期限,该法第九条规定:“公民行政规定的意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

行政规定的意见:行政规定的名称有哪些

质监法律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标准化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十五日。

行政规定的意见:行政规定的名称有哪些

行政诉讼期限一般期限。

(1)《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申请行政复议后的一般诉讼期限为行政复议期满后十五日。

(2)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一般提起诉讼期限为三个月。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怎么写?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1、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内控制度通过制定和执行业和业务处理程序、科学的职责分工,使会计资料在相互牵制的条件下产生,从而有效地防止错误和弊端的发生,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一些单位没有完善、有效的内控制度,致使会计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因相互脱节而发生问题,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所以,科学、完善的会计内控制度是保证及时为单位工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的基础。

2、依法理财的关键

为促进单位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强化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法》是深化会计改革,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而且,会计内控制度能够保证国家对各单位的宏观控制。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财经纪律及法规都要求各单位通过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来落实,各单位通过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现自我约束。

二、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内控意识相对淡薄,特别是“一把手的内控意识淡薄 内控意识是内控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许多单位的“一把手”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因此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的认识不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在实际中作中,许多单位的负责人仅仅把财会部门当成“钱袋子”,多数单位的会计人员仅仅扮演“付款员”的角色,致使财务监督与控制流于形式,无权参与单位的重要决策乃至业务管理活动,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和结果均不了解。

2、资产管理和控制制度有待加强。 财务部门通常只能起到“核算”、“付款”作用,对业务来龙去脉,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固定资产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购置得到有效控制,但对资产的使用过程仍缺乏相关的内控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债权、债务不向企业那样频繁发生,迫使它经常核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只是在业务发生时将其登记到账簿上,但对后期是否发生坏账、减值等了解很少。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单位管物不管账,“两张皮”现象更严重。

3、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财务管理制度很不健全 有效的管理控制需要有坚实的基础包括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但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仍较薄弱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化。有的单位迄今还没有单独制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许多财务事项的运作与管理措施仅是惯例,而没有相应的成文制度保证,谁也说不清应该怎么做,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有的单位虽有内部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但很不完整。有的单位将财务章和法人章同时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4、内部控制方法体系不够完善,业务流程不尽合理 业务流程和控制方法体系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其合理、有效与否直接决定着能否实现控制的目的。许多单位内部财务与会计控制方法体系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岗位设置问题较多,不合理兼岗现象较为普遍。在实际工作中,基于编制有限、人手紧张等原因,许多单位都有不合理不合法的兼岗现象,不相容职务未能合法合理分离。比如,有些单位出纳兼任记账,有的单位出纳兼任档案保管,有些单位记账兼任复核等等;流程控制体系很不完善,有些经济事项没有明确的审批控制业务流程,有些经济事项的流程控制过于简单,仅仅局限在事后审批上,缺乏事前控制的程序,很多单位费用开支实行的都是事后“实报实销”的制度,流程控制的先后顺序不尽合理。比如,行政事业单位的费用报销流程都是采取“先审批后审核”的程序,执行起来影响财会人员审核把关的效果。 由上可以看出,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方面,问题很多,比较严重,只有通过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堵住漏洞,解决问题。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若干建议 针对不同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同实际情况,我们要有不同的内部控制制度。从总体上考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加强单位负责人的自觉控制意识 内部控制成败如何取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控制意识和行为,面单位负责人内部控制自觉意识和行为又是关键。有时内部控制本身也有局限性,主要是单位领导人控制的随意性,或不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使“人治”因素增大。因此,提高单位负责人自觉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2、完善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 在资产管理环节应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各项经济业务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对各项财产物资应采取限制接近措施,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资产直接接触,定期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核对,出现不一致时应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对债权、债务应督促经办人及时核对、清理,避免和减少资产流失,坏账损失需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核销。

3、增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系统的控制作用 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严重制约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部门预算的实施效果。因此,要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水平,为财政“节流”奠定坚实的基础,还必须重视改进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系统的控制作用。 强化会计工作基础,需要财政机关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培训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的全面检查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4、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由于经费管理体制上的特殊性,其内部控制也有其特殊性。如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等,都应建立适合其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这项控制很重要,而且很有必要,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合规、有效,由内审机构进行评价,可以有效化解组织风险,对整治舞弊、促进廉政建设也起到一定作用。

5、内部控制的执行要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要注意抓重点,针对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抓本单位的薄弱环节。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预算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应适应财政发展的需要,建立一套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包括预算的编制、审定、执行、监控、分析、调整、考核等。

二是授权批准控制。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以便进行控制。在授权批准控制时,一定要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授权批准、权限、授权批准责任和授权批准程序。三是关键点控制。在设置岗位或职务时,为了保证业务正常开展,防止出问题,不相容岗位或职务要由不同的人来承担,这就是关键控制点;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为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性,明细账和总账之间的核对是关键控制点;为保证银行存款金额正确性,由非出纳员核对银行对账单和存款余额这也是关键控制点。 内部控制是一项不断推陈出新、任重而道远的工作,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内部控制制度也要跟着不断的修改,以达到其有效性,切实控制各种漏洞的发生。行政事业单位是一个特殊的单位,不同于企业,有它自身的特点,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也显得犹为重要。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除了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外,更要使内部控制适应时代发展,做到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