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医保是累计计算还是连续计算25年医保中间最长间断,目前来讲都是实行累计计算的,连续计算可能大部人都无法达到这个要求,所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是比较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的。
第一,退休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是《社保法》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根据社保法的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只要缴费年限达到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年限,就可以享受医保退休的待遇,达不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允许在退休前一次性进行补缴或是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
第二,职工医疗保险建立的时间比较晚,所以只能按照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即国发(1998)44号文件精神,正式确立了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由于44号文件发布的时间是1998年12月14日,所以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时间应该是从199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时间来推算,到2019年也只有20年的时间,如果按照很多地方的规定,男性也要缴满25年,女性要缴满20年,那么之前退休的大部人都是无法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都需要在办理退休前进行补缴。由于绝大多数人都需要补缴。加之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很多人工作不稳定,在换工作或是进行医疗保险转移期间,有可能出现断保情况,如果断保后再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虽然断缴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待遇,但是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综合上述因素,如果医疗保险按照连续缴费年限来计算,是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的。
第三,医疗保险也有视同缴费年限。可能我们在办理退休补缴医疗保险时,很多人只知道补缴了多少钱,但是对于补缴的是多少年的医疗保险,可能都没有认真咨询过,包括我退休时也是补缴两万多,我也没有认真咨询过,社保工作人员说补缴多少,我们就补缴了多少。其实医保的缴费年限是这样来计算的。1999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并缴纳医疗保险的人员,交一年就计算为一年的缴费年限,中途断缴的时间不算缴费年限,待继续缴纳医疗保险时,前后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1999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属于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或是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另外,职工异地转入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也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对待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那么退休时就可以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当然这个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社保部门是可以根据个人档案计算退休年限时,同时也可以根据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来计算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的。
综上所述,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而不是连续计算,这是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从1999年才开始建立的,1999年之前工作年限或是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不累计算计算医保的缴费年限,那么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无法计算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的;同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照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也是社保法明确规定的,这样的规定,比较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