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对村委会的要求,乡村振兴对村委会的要求

众所周知,大多数农村地区都在2018年的时候进行了换届选举乡村振兴对村委会的要求。对于村干部的任职时间,在2018以前一般都是2年货3年一届,自从2018年完成换届后,很多人都说村干部的任职期限可能要改为5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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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多农村2018年换届时是在法律修改之前,所以到底本届是3年还是5年,至今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笔者所在的家乡这里都在谈论说2021年村干部又要进行换届选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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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到村干部,咱们农村人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不管是哪一届的村干部,都是经过咱农民朋友之手选举出来的。现在,有不少网友对村干部的作用持否定态度,有的说不如取消村干部,有的说没有村干部可能更好之类的过激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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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农民朋友的这些说法,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近年来一些思想觉悟不高的村干部的所作所为严重破坏了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形象。俗话说得好,群众富不富,关键靠干部。一个村想要发展关键在于村干部。那么,村干部要怎样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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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作为工作在农村基层一线的特殊群体,他们是发展乡村经济的领路人,是党和国家政策落地的执行者,是和农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服务者。村干部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作风好坏,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心和乡村振兴事业的根基。

农村干部是党的政策理论最一线的宣讲员,是离群众最近的服务员,要把党的政策理论准确无误地传达到群众身边,这就要求村干部要学懂弄通,因此村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用新思想武装头脑,从而指导实际工作。

而在农村实际工作中,条件苦,工作累,群众不理解等等,无时无刻都在磨练着村干部的毅力和斗志,考验着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决心。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村干部,就需要坚定为民服务的情怀,只有把群众当亲人,把百姓事当自己事,才能在各种问题中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人们常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委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基础,村干部也是联系群众的主体,一定要取得群众信任,紧密团结好群众,从而真正发挥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情况复杂,随时随地充满了各种利益诱惑,村干部作为直面诱惑的第一关卡,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制度规定,坚持按制度办事。同时,还要强化对干部的公开监督,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村干部管理,搭建平台,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以笔者的一己之见来看,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村干部,任职时间本无好坏之分,关键在于村干部人格的好与坏。当选之后,每一个人都应该树立自己先是农民然后才是村干部的思想,合格的村干部,无论他任职多少年,总会受到人们的爱戴,反之,就会遗臭万年。

“村改居”需满足哪些条件?“村改居”后农村集体土地如何处置

多谢邀请!“村改居”,就是将村委会改成居委会,其实很多地方村委会有两块牌子了,一块是村委会的牌子,一块是居委会的牌子。村委会改成居委会首要条件村子应该是小城镇,人口集中居住,社会化商贸、服务、物流、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方面已经城镇化了。居委会就是为居民提供社会事务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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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改成居委会,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不会发生改变,继续由承包人承包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也就是2057年。当然,承包人想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的,可以提前半年通知居委会,退出土地承包。“村改居”不一定是“农转非”,居民户口,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村改居”户口性质可能不会发生改变。原村委会集体土地,还归集体所有。居委会对农业生产经营上可能不会管理干预了,可能社会事务管理上偏多一点。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村改居”后,仍然是农民集体组织,土地仍然归农民集体所有。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落户小城镇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居委会引导落户城镇的农民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或流转土地、租赁土地。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村改居”是农村城镇化发展必然选择,是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村委会对社会化事务管理上有一定局限性,改成居委会,对居民医疗、养老、教育、居住、就业、文化、娱乐健身等方面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