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方剂量一两折算,有的依据临床用药经验和一般用药剂量,但经不起出土实物及历代文献的考证;有的以神农秤为依据,将其1两折合为1—2克间,亦无出土文物可证,日本汉方学家常用此剂量,在我国则应用较少。目前,临床上据经方剂量一两等于现代重量3克应用。
之所以会出现目前的换算,主要与历史上4位有影响的医家有关:
梁代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云:“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然《汉书·律历志》明确规定:“千二百黍重十二铢”,即一百黍为一铢。陶弘景可能将“十黍为一累,十累为一铢”的汉制错简或错写为“十黍为一铢”,实为后世曲解《伤寒论》药物剂量之肇始。
孙思邈在《千金方》中转载了陶弘景的错误论述,虽提出疑问,但未纠正,仅加注文:“此则神农之秤也。吴人以贰两为壹两,今依肆分为壹两秤为定。”
明代李时珍更是在《本草纲目》中明确写出“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
汪昂《汤头歌诀》亦有“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
原国家计量局编的《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中“光和大司农铜权”(中国历史博物馆藏)被认为是推算汉制的权威标准。此权铸于光和二年闰月廿三日,光和二年为公元179年,与张仲景为同年代。从权上铭文可知,此权为当时中央政府为统一全国衡器而颁布的标准。铜权,按秦汉密制的单位量值和权的量级程序,此权当为12斤权,标准重量当为2996克。每斤是2996÷12≈249.7(克)。按照这个重量来折合,1两应该是249.7÷16≈15.6(克)。据此东汉l两合今之15.625克。
可以说,导致汉以后至今与东汉时期药量相差悬殊的原因错在陶弘景,疑在孙思邈,定在李时珍,传在汪昂。
黄元御说一两是三钱多
度量衡在变,药效也在变啊
铢两升斗考:《汉书 · 律历志》: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
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禾巨)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
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
一龠容千二百黍,重二十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而五权谨矣。
一千二百黍为一龠,重今之一钱七分,合龠为合,今之三钱四分也。十合为斤,今之三两四钱也。一龠重十二铢,今之一钱七分也。两之为两,今之三钱四分也。
从以上可知,汉代和清朝,龠、合是一致的,区别在于:斤,汉代是十六两也就是十六合,清朝是十合为斤。
我们现代考古折算是:一铢是0.65克。一龠就是0.65*12=7.8克。
合龠为合,两之为两,一两就是7.8*2=15.6克。
清朝的三钱四分也就是现在的15.6克。清一钱:15.6/3.4=4.658克。
现在如果药房按三钱10克入药,量是轻了。
1 石①=四钧=29760 克
1 钧=三十斤=7440 克
1 斤=16 两=248 克=液体250 毫升
1 两=24 铢=15.625 克
1 圭=0.5 克
1 撮=2 克
1 方寸匙=金石类2.74 克=药末约2 克=草木类药末约1 克
半方寸匙=一刀圭=一钱匙=1.5 克
一钱匙=1.5-1.8 克
一铢=0.65 克
一铢=100 个黍米的重量
一分=3.9-4.2 克
1 斛=10 斗=20000 毫升
1 斗=10 升=2000 毫升
1 升=10 合=200 毫升
1 合=2 龠=20 毫升
1 龠②=5 撮=10 毫升
1 撮=4 圭=2 毫升
1 圭=0.5 毫升
① “石”:读shí,后来读dàn
② “龠”:读yuè
1 引=10 丈=2310 厘米
1 丈=10 尺=231 厘米
1 尺=10 寸=23.1 厘米
1 寸=10 分=2.31 厘米
1 分=0.231 厘米
梧桐子大=黄豆大
蜀椒一升=50 克
葶苈子一升=60 克
吴茱萸一升=50 克
五味子一升=50 克
半夏一升=130 克
虻虫一升=16 克
附子大者1 枚=20-30 克
附子中者1 枚=15 克
强乌头1 枚小者=3 克
强乌头1 枚大者=5-6 克
杏仁大者10 枚=4 克
栀子10 枚 平均15 克
瓜蒌大小平均1 枚=46 克
枳实1 枚 约14.4 克
石膏鸡蛋大1 枚 约40 克
厚朴1 尺 约30 克
竹叶一握 约12 克
汉1升半夏=今法半夏56g,京半夏58g
汉1升麦冬=今61g
汉1升火麻仁=今49g
汉1升五味子=今40g
汉1升吴茱萸=今31g
汉12枚大枣=36g
汉12枚栀子=20g
汉50枚杏仁=25g
24铢=1两 16两=1斤 20斤=1钧 4钧=1石
6铢=1分 4分=1两 16两=1斤;
汉唐时期医方中的一两相当于13.8克
从明代到1979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1钱约等于3.72克。
1钱=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