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校园贷”骗局和“假冒公检法骗局、假冒熟人骗局、假冒替找兼职骗局、假冒替考生过关骗局、假冒投资返利骗局”等一样山东网站优化,属于以诈骗钱财为目的欺骗行为一通诈骗电话。只不过“校园贷”是犯罪分子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涉事未深的学生。我的看法是:坚决抵制不法分子,谨防上当受骗;严厉打击校贷骗局,一经查实决不姑息;提高网络防范意识,完成学业至关重要。且看我的分析回答。
一、坚决抵制不法分子,谨防上当受骗。很多不法分子,为了钱财,挺而走险,往往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涉事未深或急用学费、生活费的学生,向“校园贷”一方实施贷款,然后他们又以名目繁多的“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为条件,再以帮助找兼职为由头,与学生签订“实质上学生自身也不明就里”的合同,他们步步为营,处处设套,最后让学生陷入到债务危机的压力。一旦学生中计,而且利息翻得很快,会让学生难堪重负,甚至有的还会把学生逼入绝境。正如题主所提到的,一通电话,准毕业生就被骗去4万余元,真是“防不胜防, 防患意识薄弱”的表现。那么,作为学生怎么抵制这种“校园贷”的骗局呢?我觉得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遇事多与家人沟通,特别是涉及钱款的事seo网站推广;2、不要随意点击网络链接,有些是盗号骗钱网站或木马病毒;3、不要随意连接不知根底的“WIFI”,看似“WIFI”实则也是盗取支付账号或密码的;4、不要随意向他人透露自己的短信密码,这会更容易泄露自己的信息;5、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保存在手机里,这样容易泄漏个人信息并被坏人利用;6、更不能把自己的支付宝密码或银行卡密码等泄露给陌生人,这样自己的资金更不安全;7、不要随意相信到学校花言巧语的各种推销和利诱;8、有所怀疑时学生可以向同学或校方征询意见,凡事一定要多方听取建议。总之,在校的学生一定要增强防辩真伪和骗局的能力,家长也要时时叮嘱和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学校也要加强这方面的防范教育。
二网站怎样赚钱、严厉打击校贷骗局,一经查实决不姑息。学校是学生安心学习的场所,也是家长和社会未来的希望,决不容许不法分子将罪恶的魔爪,伸向学校,一经查出查实施骗者,必须严惩不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凡是诈骗2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根据《刑法》第151条、152条规定,诈骗2000元以上的就可立案。其中,诈骗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的诈骗行为。诈骗5万元以上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各个层级的诈骗行为,都有依法严打的处置。校园决不是法外之地,奉劝不法分子不要心存侥幸,感觉涉事未深的学生容易上当受骗。我想不法分子如果这样想,就大错而特错了。因为每个学生的背后,都有其家长、老师、学校和警方强大阵营的关注。正如题主所提的这位准毕业生,被骗4万元的情况,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一经学生报案,我想警方肯定会立案侦察,一经查实,施骗的不法分子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三、提高网络防范意识,完成学业至关重要。我们作为家长,自然会严格上小学和中学孩子的手机管理,但孩子上了大学之后,再对孩子进行手机上的严格管理,就不太现实。但作为家长一定要经常提醒孩子,防范网络诈骗的行为。同时,学生自身也要提高网络防范,切不可马虎大意,切不可随意链接,切不可随意泄露信息,切不可随意听信不实推介,切不可遇事不和家长商量。就目前来说,“校园贷”仍然是诈骗分子实施对学生诈骗的主要形式。但是,对其它形式的骗局,也不可掉以轻心,比如:帮找工作诱惑、帮搞培训诱惑、帮办证件诱惑等,也是以骗取学生钱财、色相等为目的行为。既然是学生,我仍建议学生要以学业为重,切不可不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在外随意获取“不安心”的钱款。
总之,不单是沈阳,全国各地,不单是学校,地方社会,不单是学生,就是家中老人,都要严防骗子的诈骗行为。各位家长朋友们,为了孩子的资金安全,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多多启发教育孩子,严防上当受骗。最后,祝福每个孩子都能安全顺利地完成学业,祝福每个家庭都能有个幸福美好的未来,祝福每个家长都能放心快乐地生活。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足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学者和朋友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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