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综合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碧生源常润茶的广告存在夸大宣传保健功效和功能的嫌疑,接着又有媒体对此事进行评论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毛毛雨般的经济处罚、范围有限的舆论批评”。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在今天发表官方声明称,碧生源牌常润茶和碧生源牌减肥茶两款产品的原料和广告君符合国家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产品原料是泻药 广告涉嫌夸大宣传
据了解,碧生源常润茶和碧生源减肥茶的主要成分一样,都是番泻叶,而番泻叶属于治疗结肠的泻药,刺激性颇大,属于“猛药”。医生会严格控制用量,多服容易损害肠粘膜和神经丛,停用之后反而易造成便秘。有人说碧生源减肥茶是一剂“泻药”,在他们看来,常润茶也差不多,只不过相对温和些。
“6小时见效,45天成就魔鬼身材,选择碧生源,不仅美丽而且健康”这是碧生源在广告里宣传的效果。但是按照规定,保健食品广告要经过食药监局的审核之后才能发布,而且发布内容必须要和所审核的相符合,不能任意篡改。
国家食药监局的网站信息显示,碧生源常润茶的功能仅仅为改善便秘,而在碧生源的广告中,却曾声称该产品能快速解决便秘、口臭、青春痘、色斑、皱纹增多等多种问题,这有明显的夸大宣传其保健功效和功能的嫌疑。 (中国广播网)
处罚、舆论监督、消费者监督未形成合力
毛毛雨般的经济处罚、范围有限的舆论批评,对违规行为的行政与舆论监督,在某种程度上几成“沉没的监督”。也正因此,碧生源才敢于把年销售总额的30%、多达近两亿元的资金,用于夸张、不实的广告宣传。广告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信息提供核查等,层层把关却未形成有效制约,令人深思。
从政府部门的角度看,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品广告只有监管权,处罚权则归口工商部门。在监管和处罚分离的情况下,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度。而在监管上,保健品也处于食品和药品的中间地带。这可谓碧生源“查不倒”的死结所在。
媒体监督,是增加违规行为舆论成本、社会压力的重要手段。然而,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企业媒体形象却完好无损,广告继续大量投放的情形并不鲜见。一些网络搜索企业和少数媒介,在追逐经济利益的同时,理应掂量一下自己作为公共信息提供者的社会责任。
事实上,对于保健产品的监管,消费者同样能发挥重要作用。主张权利是维护权利的前提,面对违规广告的不实宣传,上当的消费者不能吃“哑巴亏”,有必要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拿起法律武器,与监管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人民日报》)
官方声明:原料和广告都没违规
碧生源官方声明:
近日有媒体对我司出品的碧生源牌常润茶和碧生源牌减肥茶产品成分及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报道。我司真诚感谢媒体的关注。针对媒体和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我司发布如下声明:
1、碧生源当前的广告不存在违规行为。2009年上市之前,我司广告发生过违规,已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上市后,我司播放的所有广告均有对应的广告批文(详情可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并且广告内容与批文一致,均在有效期内,无任何违规行为。
2、碧生源牌常润茶【卫食健字(1997)第602号】和碧生源牌减肥茶【国食健字G20040371】的安全性和功效性均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证,是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审批的保健食品。两款产品所涉及原料均出自《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包括番泻叶在内的所有原料均在上述两个名单内。
我司再次对媒体的关注表示感谢,并希望媒体继续关注和客观报道。
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