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有企业辞职后,档案不能放在原单位,但档案不被个人带走。我们只能把档案转移到当地劳动局和人才市场。一般来说,他们被转移到自己的住所。当然,如果一些地方城市可以接受其他地方的档案移交,也可以选择。
下面就如何做好国企离职档案做一个简单的说明和分析。
1.国家对档案的有关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是县级以上政府党委组织部、人事行政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开除、辞退等。员工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到其新的工作时间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所以用人单位扣压员工档案是违法的,个人档案必须随员工流动。
2档案转回其户籍所在地劳动局就业管理处。
劳动局不会收取费用或限制储存年限。劳动局也可以办理失业证明,领取失业救济金。一般大家都会选择回老家养老。因此,存储在当地劳动局的文件不需要移动。所以把档案存放在当地劳动局是最放心的,也是最好的选择。
一般程序:出具当前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要求当地劳动局出具档案转院函,持转院函到当前档案存放地办理转院。
3.档案存放在工作场所的人才中心保管
如果存放在人才中心,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有优势。可以保持干部身份。如果你找的下一个工作单位愿意接收你的档案,办理手续会更方便。
一般程序:申请人需到原单位出具正式离职证明终止劳动,并确认原单位已转出档案,然后携带相关数据区人才市场完成备案结算流程。具体备案费用和办理条件可以在人才市场直接咨询。
对于国企的离职档案,处理方式应该比普通私企方便很多,因为国企可以存储档案。你的辞职申请被批准后,国企相关部门会将你的档案移交,并出具证明协助处理档案。当然各地情况可能略有不同,所以具体国企离职档案如何处理,还是要慎重咨询。如果还是不明白,请咨询华绿。
职场就像集市,人来人往。在大多数公司,员工总是辞职。也许是因为找到了更好的工作,也许是觉得现在的工作没有发展起来。辞职后档案怎么处理?花绿。com已经为你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直接转新单位
如果公司直接为我们保留档案,我们找到新公司就可以把档案转移到新公司。单位委托档案在人才市场保管的,需要人才市场将档案从委托报关改为个人委托保管。变更公司后,将与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带到劳动力市场,重新申请托管。事实上,这种文件传输程序在处理异地工作时更有用。单位人力资源部会有专人负责员工档案的问题,一般会帮忙处理,但也有公司会要求自己处理。这时候他们会去社保局咨询具体的处理方法。辞职后,立即有一个新的接收单位,可以直接转移所有文件,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如果从单位辞职后没有及时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有关部门建议可以先把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可以管理档案的部门。相对来说安全性更高,避免了文件丢失。
三、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辞退、辞退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到新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辞职后,在规定期限内,原用人单位应向所在区、县劳动部门登记。办理完退出手续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将档案转到街道、人才等备案部门。知道了这些信息,就不用担心怎么处理文件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请关注华绿。律师可以在线回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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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立即有新的接收单位,可以直接将所有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将档案存放在可以托管档案的部门,比如人才市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辞退、辞退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给新的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部门。根据规定,档案的传递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允许邮寄或通过保密运输或专人随身携带。第二条移交的档案必须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移交通知书》的项目进行登记,并密封包装。(3)转出的物资不得滞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文件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并立即退回回执。转让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收据的,应当及时索取,防止损失。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开除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劳动教养或者劳动教养的劳动者,原单位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单位保存。《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档案的传递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保密运输或者专人传递,不得邮寄或者自行传递。(二)移交的档案必须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移交通知书》(见附件二)的统一规定进行登记,并密封包装。(三)移交的材料不得滞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文件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并立即退回回执。转让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收据的,应当及时索取,防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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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辞职应注意的问题;
事业单位员工不需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事业单位员工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存在雇佣关系,因为离开公司必须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公司(通过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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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立即有新的接收单位,可以直接将所有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建议可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其他地方
辞职单位委托档案在人才市场保管的,要做的是持此证去人才市场,将档案从报关改为个人委托。变更公司后,将与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带到劳动力市场,重新申请托管。事实上,这种文件传输程序在处理异地工作时更有用。单位人力资源部会有专人负责员工档案的问题,一般会帮忙处理,但也有一些非正式的公司会要求自己处理。这时候他们会去社保局咨询具体的处理方法。如果公司直接给我们保留档案,就简单多了。如果找到新公司,可以把档案转到新公司。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辞退、辞退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到新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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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不能删除或取出保管。
职工辞职后,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移交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移交劳动部门下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异地劳动保障事务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1992]33号《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等。员工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到其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劳动教养或者劳动教养的劳动者,原单位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单位保存。
扩展数据:
辞职后,档案必须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辞职后跨地区工作的,档案可以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也可以由当前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完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人事服务,比如上面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发放,也可以报考公务员,转到国有企事业单位。
档案转移的方式是:个人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文件(如离职审批)终止本人与原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将向您的原单位出具档案转移函,原单位在收到档案转移函后十五日内,将您的人事档案随同档案转移通知书一并转移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与您签订档案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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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辞职后,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移交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移交劳动部门下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异地劳动保障事务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等。员工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到其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劳动教养或者劳动教养的劳动者,原单位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单位保存。
第十九条传递档案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保密运输或派人带走,不准邮寄或自带。
(二)移交的档案必须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移交通知书》(见附件二)的统一规定进行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移交的材料不得滞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应签字盖章t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辞职单位委托档案在人才市场保管的,要做的是持此证去人才市场,将档案从报关改为个人委托。变更公司后,将与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带到劳动力市场,重新申请托管。事实上,这种文件传输程序在处理异地工作时更有用。
单位人力资源部会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员工档案的问题,一般会帮忙处理,但一些非正式的公司也会要求自己处理。这时候他们会去社保局咨询具体的处理方法。如果公司直接给我们保留档案,就简单多了。如果找到新公司,可以把档案转到新公司。
扩展数据:
辞职条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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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立即有新的接收单位,可以直接将所有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将档案存放在可以托管档案的部门,比如人才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辞退、辞退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给新的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部门。根据规定,档案的传递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允许邮寄或通过保密运输或专人随身携带。第二条移交的档案必须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移交通知书》的项目进行登记,并密封包装。(3)转出的物资不得滞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文件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并立即退回回执。转让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收据的,应当及时索取,防止损失。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开除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劳动教养或者劳动教养的劳动者,原单位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单位保存。《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档案的传递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保密运输或者专人传递,不得邮寄或者自行传递。(二)移交的档案必须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移交通知书》(见附件二)的统一规定进行登记,并密封包装。(三)移交的材料不得滞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文件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并立即退回回执。转让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收据的,应当及时索取,防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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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不能删除或取出保管。
员工辞职后,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移交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移交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等。员工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到其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劳动教养或者劳动教养的劳动者,原单位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单位保存。
扩展数据:
辞职后,档案必须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辞职后跨地区工作的,档案可以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也可以由当前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完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人事服务,比如上面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发放,也可以报考公务员,转到国有企事业单位。
档案转移的方式是:个人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文件(如离职审批)终止本人与原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将向您的原单位出具档案转移函,原单位在收到档案转移函后十五日内,将您的人事档案随同档案转移通知书一并转移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与您签订档案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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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很有用
辞职后想怎么管理档案,取决于原公司和新公司对档案的规定,即原公司是否需要迁离,新公司是否需要调入。现在一般公司不收档案,但也有一些公司要求入职时档案要调入。
你的档案保存在人事局,但你的登记卡是你原来的工作单位,所以档案是保存在人事局还是人才市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你不能把档案放在自己手里,不然你之前的工龄都没法算,以后也不能退休。你可以把你的档案转到你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办办理失业,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者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也可以把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地的就业中心办理保险,那样的话,你的保险就不会断了。
扩展数据
个人档案是一个人生活轨迹的简称,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的非常重要的信息,也是一个人政治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容低估和忽视。
只要一个人需要工作和生活,就离不开和社会上的一些单位和部门打交道。建立个人档案不仅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尤其是在社会中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是单位或企业了解一个人的重要手段。
没有档案的人当然不方便组织或者企业了解你,这对个人肯定是不利的。储存和保管当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