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是一种学术头衔,标志着接受者的教育水平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的标准。中国的学位分为三级: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允许进入博士后研究站从事科学研究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成绩优异并达到规定学术水平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者毕业后具有同等学力的研究生,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的,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将向学位获得者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国内外优秀学者或著名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荣誉博士学位。
二、什么是学历?
答:教育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培训的学习体验。在任何级别的教育机构学习并接受任何级别培训的人都具有相应的教育水平。广义而言,任何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学历”。在社会上,人们通常所说的“学历”是指具有特定含义和价值的“学历”,也就是说,一个人所具有的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的、最高层次的学习经历,由学校等教育机构出具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实施学历教育的、具有国家承认的颁发文凭权力的学历证书为证。本次咨询涉及的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学位是一种学术头衔,标志着接受者的教育水平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的标准。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中国学位结构中的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院校授予。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在课程中取得优异的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在省教育厅组织或认可的外语统考中取得合格成绩,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学位授予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
是指学位持有人掌握了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中国的学位分为三级: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允许进入博士后研究站从事科学研究的博士学位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