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公证:房屋遗产如何公证 房屋遗产公证手续

房屋权属人去世后,房屋应该怎么办呢?继承遗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房屋遗产公证应该怎么办理呢?办理房屋遗产公证所需的材料都有哪些呢?遗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呢?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房屋遗产公证的相关事项,希望下文能帮助有需要的人尽可能高效的办理好遗产公证的相关手续房屋继承公证

房屋继承公证:房屋遗产如何公证 房屋遗产公证手续

一房屋继承公证、房屋遗产公证的材料

继承遗产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那么在办理房屋遗产公证时,根据继承人的不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会有所区别,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两种继承所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吧房屋继承公证!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那么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人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如果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其他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和法定继承人的1、2、3、4项规定一样,提交相应的证件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如果有遗嘱执行人,那么需要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其他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房屋遗产公证的流程

首先,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其次,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然后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再次,到“私房交易”和“契税、印花税”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最后,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屋遗产的公证流程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是这些,希望上述文章能解决大家对于办理房屋遗产公证的疑问,帮助大家顺利办好遗产公证手续,办理好房屋过户的相关事宜。

房产继承权公证怎么做 公证费用又是多少?

如果是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儿女是有权利继承房子的,当然也是需要走流程的,需要大家多了解一些具体的内容,比如说房产继承权公证怎么做,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呢,这些内容对于房产公证和继承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就来看看相关的内容介绍吧,你会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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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权公证怎么做?

一、房屋继承办理公证的必要性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二、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会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应提交资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遗嘱继承人应提交的资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房屋继承公证办理程序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七、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期限。

八、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只要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到场签字,并将资料准备齐全,最快当天就可以出公证书。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又特别提示:“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

九、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华龙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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