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盐行业龙头企业、唯一中央企业和唯一全国性企业,世界第二、亚洲最大的盐业企业和国内重要化工企业——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盐股份”)增资项目签约仪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举行。此次,中盐股份引入投资者13家,包括国新控股、兴业银行、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股权投资基金、太钢投资、温氏投资等,总投资额30.6亿元。
其年报显示,中盐股份2015-201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2.47亿元、208.68亿元、250.22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68亿元、4.46亿元、9.06亿元。
盐改
古人曾说,有盐,则国富。
在中国历史中,食盐一直国富民的战略物资。由于食盐在生产力低下的农耕时代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历代王朝都将其划为禁脔,确立了国家专卖的不易之规。盐业专卖始于春秋时的齐国,汉代后盐业官卖制度(成品盐由政府定价收购、设官贩运)就成为了一种基本国策,盐税就成为最为稳定和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据史料记载,在唐朝时期,盐政的税收实际上已经达到了中央实际总收入的五分之二左右,成为当时唐朝的主要经济来源。一直到1950年,盐税还占国家税收的5.5%左右。
大盐商们都是朝野巨富。苏州许多私家园林的建造者,都是富甲一方的大盐商。乾隆六下江南,就接见过当时的“八大盐商”,仅在扬州一地,徽州盐商的资本就相当于当时国库存银的一大半。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对盐业实行计划管理,1994年,国务院决定对食盐进行专营,发改委盐业办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全国各地市、县均设有盐务局和盐业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盐生产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其年度生产计划由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但是食盐计划管理体制,没有完全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2006年7月,经过一系列实证调研,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完成了《我国盐业体制改革研究》的报告。报告称,当时中国食盐生产能力约1700万吨,而每年的计划指标仅为700万-800万吨,食盐产能明显供大于求。
而实际上,我国盐业体制改革从 2001 年就已经开始推行,但直到2011年,不同部委提出过6 次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都因种种原因都没有形成最后的草案。
直到2016 年 4 月 22 日,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拉开了盐业体制改革的大幕。盐改新政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消了食盐准运证,放开了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2018年,新的《食盐专营办法》向公众发布,明确“食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销售食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止或者限制”。实施了28年的《盐业管理条例》同时宣告废止。原来在超市只能买到一种盐——碘盐,现在超市货架上的食盐品类已经繁多到令人眼花缭乱。
混改,距离ipo不远了
在中国盐业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中盐的混改一直备受关注。2017年,中盐股份被列为国家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2018年,中国盐业总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股份此次混改通过资产重组、增资引战、公开上市“三步走”来实施。中盐股份董事长李耀强向媒体透露,下一步将尽快启动中盐股份IPO上市,争取明年报材料。
中盐股份对投资者提出较高准入门槛,根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李耀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8年9月,中盐股份开始公开征集和接洽投资者,共会见各类投资者近80家,最终才确定13家投资者。
实际上,中盐自2011年便正式启动“朱雀计划”(整体上市计划),到2012年叫停兰太实业、增发、发起设立中盐股份、挂牌出让雅布赖盐化股权,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主要是为上市做整合。
中盐集团下属有2 个上市公司兰太实业和南风化工,在实施整体上市战略之前,中盐曾选择以子公司增发收购母公司资产的模式上市,2011 年7 月,兰太实业定向增发8 亿元用于收购中国盐业总公司旗下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吉兰泰碱厂和吉碱制钙有限公司100%股权。2012 年 5 月,兰太实业公告,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不过当时,由于大量投入的下游盐化工行业如氯碱和烧碱等业务亏损,外加管理费用较高等原因,其业绩乏善可陈。为了突破集团整体上市最主要的障碍——盈利水平,中盐不断优化优化资产结构。2012 年 6 月 7 日,南风化工将旗下的盈利主力江苏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4%股权以5. 02 亿元的作价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总公司,目的很明显是为了提高中盐总公司的盈利指标。
一年卖出61亿袋食盐
中国盐业总公司前身是1950年先后成立的中国盐业公司和盐务总局,分别隶属中央贸易部、中央财政部,1954年7月,中盐公司与盐务总局合并,隶属轻工业部。中国盐业公司始终带着浓重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色彩。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盐务总局,授权中国盐业总公司管理行业。1994年,国务院明确食盐专营后,中国盐业总公司又增加了代管盐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能。盐改之前,中国盐业总公司是盐行业中唯一一家央企,也是唯一一家食盐专营企业。
“诸侯割据”是中国食盐专营制度的特点——各省级食盐批发企业(盐业公司)在其市场区域内处于垄断经营地位,生产企业只负责食盐生产而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毫无竞争可言。
1996年,《食盐专营办法》正式实施时,中盐总公司在食盐市场上只是一个小“诸侯”:仅拥有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的盐业公司。
1998年底,中央要求政企脱钩。2000年,中盐总公司正式与原国家轻工业局脱钩,划入中央企业工委(现国务院国资委)监管时,审计报告显示,当时其与大部分省市盐业公司没有资产控股关系。
为了避免在行业整合中被吞并,中盐开始走上全国扩张重组之路。其中,一个重要战略就是向产业链下游的盐化工发展,打通产业链。
2003年底至2009年底6年间,通过兼并、上收、重组等多种形式,其总资产规模从37亿元增至310亿元,增长7倍多;营业收入从29亿元发展到158亿元,增长了4.4倍;盐产能从296万吨增至1058万吨,成为世界最大盐业企业之一;盐化工业务从无到有,产能总吨位达到400万吨,跻身中国基础化工行业前十。
在食盐市场规模上,截至2009年末,中盐总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大的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集团,拥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达20余家,具有全国覆盖面最广的销售网络,触达16个省市自治区,覆盖国土面积的36%。
但其盈利水平高度依赖食盐专营——2009年食盐专营利润为4.32亿元,占利润总额6亿元的72%。
食盐是盐行业中利润贡献大的部分,作为连接上游和下游企业的唯一企业中盐股份,盐改无疑将对中盐股份的既得利益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食盐专营的制度获取的超额利润必将削弱。
不过,取消食盐专营之后,食盐市场也没有完全放开,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中盐的市场份额也一家独大,2017年,中盐集团生产各类盐产品18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20%,销售食盐305万吨,全国食盐市场占有率约30%,产品销售遍布全国。若以一袋食盐500克计算,中盐集团一年就要卖出61亿袋!
而通过中盐系统下设的一系列企业形成的食盐的全国性销售网络和生产实力,并不是所有的地方企业可以与之抗衡的。
盐改实施以来,中盐又进一步加大了在全国盐业市场布局步伐,除直接全资、控股、参股部分省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外,先后成立了4家跨区域公司,还陆续与广盐集团、内蒙古盐业签订了混改框架协议,与安徽盐业、福建盐业、吉林盐业等省级盐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经过盐改过渡期的品牌竞争的阶段后,盐也将和酱油等调味品一样,出现几个处于绝对领先地位的全国性大品牌,中盐无疑是最有潜力的企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