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编码是指按照一定规则产生,保证全自治区乃至全国唯一,共15位,同一纳税实体,无论发生多少种应税行为,只分配唯一的纳税人编码。如某纳税实体,本身发生应税经营行为,同时又外出经营纳税人编码、代扣代缴税款并且是委托代征人,在发生所有这些业务时,都应该使用唯一的纳税人编码进行申报。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编码,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要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企业注册成立,会拿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中在税务登记证上可以看到纳税人编码和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纳税人编码。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根据技术监督局代码引申而来的,而技术监督局代码一般为9位数,所以前面要加上地区编码,如果地区编码加上技术监督局代码,再加校验码位数不足的,中间加L,如果校验码无法析出的加X,表示是1-9。
纳税人编码是填整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吗?
根据税总函〔2016〕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现行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对已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应积极配合登记机关逐步完成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实现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税务部门的全覆盖。也就是使用营业执照上的同一信用代码作为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