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金怎么算(车祸赔偿金怎么算死亡)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指父母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父母的误工费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受害者残疾后的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以官方单据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

  5、医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受害者确实需要去其他地方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者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应予补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残疾程度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行伤残,按二十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就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相对较轻,但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伤残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损伤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设备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设备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应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被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为六个月的总额

  11.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额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和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应当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和依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

  12.精神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移或者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儿童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很多,比如医疗费用,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支付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的。以上是找法网边肖带给你的关于如何计算儿童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知识。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找法律网的律师。

  毫无疑问,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未来的新车会越来越多,但这也意味着交通事故会越来越频繁,所以国家和人民都应该提高交通安全知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车祸赔偿的费用以及如何计算车祸赔偿的相关知识。

  一、车祸赔偿的成本明细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加害人、保险公司)给予受害人的赔偿中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害致残的,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以及被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

  医药费

  (挂号费、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等)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如果赔偿义务人d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残疾继续丧失时间的,丧失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残疾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收入超过法定税额的,需出具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护理费用

  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级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受害者残疾后,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情况确定护理等级。(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有医嘱)。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以官方单据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最好在票面注明;计算当事人的实际必要费用并支付凭证)

  住宿

  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被害人、亲属在前往医院诊治、转院以及处理与交通事故有关事项过程中发生的住宿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按照一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赔偿该费用。(住宿费不包括受害者住院费的床位费)

  津贴

  住院伙食补助可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如果受害者确实需要去其他地方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者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应予补偿。(原则上按照国家公务员的旅行标准)

  这些付款

  营养费用是指受害者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产品所发生的费用。受害者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支付标准可根据受害者的实际需要确定。(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补偿

  1.伤残赔偿:

  因人身伤害、残疾造成受害人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财产赔偿。根据被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程度,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自自决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就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受害者患有残疾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残疾等级相对较轻但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其就业,则给予残疾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纯收入标准计算,按二十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就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两者区别很大,因为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导致很多人的合法权益无法维护。在实际审理中,法院对户籍进行了严格审查,需要相关证据予以确认,才能根据城镇户籍认定为赔偿。

  注:补偿标准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损伤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设备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设备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应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为六个月的总额。

  生活费

  受抚养人的生活费: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岁计算;如果受抚养人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则计算二十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就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名被抚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

  二、车祸赔偿怎么算

  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机动车作为高速交通工具,在运行中对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造成损害的,机动车应当承担无过失赔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也是指机动车对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但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损害赔偿比例越高。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不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赔偿比例:总负债100%,主要负债60-90%,等额负债50%,次要负债10-40%。

  (3)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对于人身伤害,除赔偿其造成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

  三.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当发生交通事故索赔纠纷时,应准备好以下资料,以便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立案:

  (一)证明su的证据

  5.提交事故车辆所有人、实际控制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车主、实际控制人和司机的证明以及他们之间关系的证明。

  (二)交通事故证明其具有诉讼和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和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交执业证书复印件。

  3.原告是香港居民或者涉及台湾、澳门等地区和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和委托手续。

  (三)证明双方都有交通事故的证明和其他证明索赔的证据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项。

  因此,责任证明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证明材料等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如发生人身伤害,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医疗费发票、伤者工资证明、护理人员工资证明、残疾人用具价格证明、提供者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如有财务损失,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和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请求的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交通工具不断发展,其发展不能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制约。因此,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了解车祸赔偿费用的详细情况,如何计算车祸赔偿,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所需的信息。这些都是每个人都需要知道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www。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