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低保(如何申请低保要什么条件符合低保)

  低保是国家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为了让最需要的人得到保障,避免资源浪费,国家同时对低保申请的资格和程序等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低保该如何申请呢?

  2019年2月3日,家住南京的陶莉因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南京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向南京某处街道办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街道办在收到陶莉的申请后,未向区民政局报送,也没有向陶莉作出回复。2019年3月21日,陶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街道办履行为陶莉发放最低社会保障的法定职责。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责令街道办于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陶莉于2019年2月3日提出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依法作出处理。该判决书生效后,街道办于2020年2月14日作出《不予受理告知函》,称:“基于人户分离且符合户口迁移规定之事实,依据《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对于陶莉2019年2月3日提出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街道办不予受理。”陶莉对《不予受理告知函》不服,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街道办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函》违法。

  如何申请低保(如何申请低保要什么条件符合低保)

  申请低保的正确程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如何申请低保(如何申请低保要什么条件符合低保)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低保的办理程序又有细化,请看南京这起涉低保案例:

  作为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低保条例》,对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办理程序进一步予以明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区、县民政部门应当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批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当在其居住地公示五日,没有异议的,予以批准,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异议的,由管理机关进行调查,并作出决定。区、县民政部门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上述规定,因陶莉的户籍地在街道办辖区内,对于陶莉在2019年2月3日提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街道办应当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区民政部门,由区民政部门对街道办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街道办在陶莉于2019年2月3日提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后未作出处理,经陶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判决责令街道办在15个工作日内对陶莉的该申请依法作出处理后,街道办依然作出案涉的《不予受理告知函》,违反了上述规定,故法院确认街道办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函》违法。

  低保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有关部门必须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依法行政,及时解群众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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