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五年前Satya Nadella成为微软首席执行官开始,微软不再公布与Android和Chrome OS制造商签订的专利协议微软起诉鸿海。在许多情况下,微软强调其与这些供应商是交叉许可合作伙伴关系,之后签订协议也是签的“专利交叉授权协议”而不是与他们签订专利合同。现在的微软变得更温和了,不过这并不代表微软放弃了之前的专利合同 ,上周微软就据专利合同一事起诉了富士康的母公司鸿海集团。现在鸿海方面发言人就此事回应称“不评论进行中的司法案件”。
2013年,鸿海集团与微软签署了一项专利协议,涵盖了未指明的Android和Chrome OS设备微软起诉鸿海。该协议为微软专利组合提供广泛的覆盖范围,用于运行Android和Chrome操作系统的设备,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电视。该协议的内容是保密的,双方表示微软将根据协议从鸿海收取版税。
而微软在上周起诉鸿海集团的法庭文件中称微软起诉鸿海,鸿海集团旗下的富士康未能按照原合同约定提供每年两次的专利费报告并且未能按时支付专利费用。微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市提起了这起诉讼,根据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微软要求鸿海集团补缴相应的专利费和利息,还有审查鸿海集团账簿的审计费和该诉讼的律师费。
关于这起诉讼微软发言人做了如下声明:“微软认真对待自己的每一份合同,并希望其他公司也这样做。这起法律行动只是为了行使2013年我们与鸿海签署合同中的报告和审计条款。我们与鸿海之间的合作关系非常重要,我们正在努力解决双方之间的分歧。”而鸿海方面发言人就此事回应称“不评论进行中的司法案件”。
微软与众多Android厂商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但很少公开它究竟持有哪些Android技术专利。之前为了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微软递交到中国商务部的文件中公开了它的Android专利。微软称,微软Android项目许可包括了微软与智能手机相关的多项技术专利,主要涵盖三个部分:Android操作系统各层级使用的微软技术专利;ex-FAT、RDP、EAS等技术专利;以及与WiFi、3G/4G有关的技术专利。
如何看待郭台铭斥微软起诉富士康?
微软在上周起诉鸿海集团的法庭文件中称,鸿海集团旗下的富士康未能按照原合同约定提供每年两次的专利费报告并且未能按时支付专利费用。微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市提起了这起诉讼,根据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微软要求鸿海集团补缴相应的专利费和利息,还有审查鸿海集团账簿的审计费和该诉讼的律师费。今日午时许,鸿海集团召开了记者说明会,郭台铭本人对此事作出回应。
在记者说明会举行前两个小时,郭台铭先从个人facebook对此事件做了相关表态。主要内容为:鸿海公司本身不做诉讼内安卓的产品,绝不会有侵权的事项;微软主要收取专利费对象是以华为为主的中国手机品牌商,但由于最近华为的一系列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故而现在不敢状告华为,担心微软产品遭受中国网民抵制,故而调转矛头指向了富士康;微软这些专利费用本应该向Google等安卓授权方收取。
随后的记者说明会上,郭台铭更是亲口称“微软的心态还是停留在落后的PC时代,那时候微软几乎垄断了全世界的PC,这养成了微软的霸主心态,但是到了手机时代iOS是第一,安卓是第二,微软不思进取,相当同情微软”“微软诉鸿海是想利用鸿海和我郭台铭的流量,来达到广告的效果,我认为这是他最主要的目的”“让它告我,它告我也收不到钱,而且我的同事告诉我,这个官司要打到猴年马月,我不会花很多时间和经费跟它打官司,所以我们选择这个记者会来说明,让它知难而退”。
对此回应网友有各种不同看法。
大家怎么看待微软起诉富士康这个问题的?
谢谢邀请!
微软乃PC时代霸主,这无可争议。在PC时代微软与富士康曾建立过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是事实。
可惜,命运弄人,微软失宠于移动互联时代。这个时代,是Google、苹果、华为、高通、三星的时代,微软依靠PC祖产在勉强支撑,这是今天的事实。
可是,在这两个时代都没有缺席的,就是富士康!富士康靠什么悠游于各个科技典范时代呢?靠的是:一、不做自己的品牌;二、严守客户的机密;三;一心打造超级制造平台;四、提供品质、速度、弹性、价格、规模化和极致化的制造服务。在这样的竞争模式引领下,富士康成为通吃两个时代的巨子,后面是各大品牌商在鼎力支撑。而微软,只能眼看着这样的一个利益结构体高卧榻侧,显得狼狈不堪。
但微软,既不微,也不软。它有PC时代延续下来的祖产,利用这些祖产,它可以到处收租,或者狙击对手。它的对手是谁呢?很明显,是苹果谷歌华为等一众笑傲移动互联时代的骄子,富士康只是这些骄子们的合作伙伴。
可是,不微也不软的微软,与骄子们缠讼多时,套路早已破功。所以,它来找富士康,纯粹是恼羞成怒后的神经分裂。这虽然很可笑,但在大国谈判的关键时刻,它仿佛看到了火中取栗、乱中夺利的机会!在破落贵族看来,既然有利可图,那又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