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举报视觉中国:视觉中国属于网络诈骗吗?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律师举报视觉中国

律师举报视觉中国:视觉中国属于网络诈骗吗?你怎么看?

我在前面也提了一个相似的问题律师举报视觉中国,这里我就简单的说一下个人的看法。

我认为,国家应该代表全国人民,把这个公司的全体发起人起诉到法院,以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甚至是类似于反人类罪进行审判量刑,并将其丑恶嘴脸公布于天下,将这些披着合法外衣,进行着嗜血、吞噬行径的人和公司,打入地狱,使其倾家荡产,永世不得翻身律师举报视觉中国。

国家的法律是保护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绝不能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视觉中国的行径,完全与钓鱼执法如出一辙。如果这样的公司不受严惩,不被解散,法律的尊严何在?

这件事与流浪大师沈巍和奔驰女车主哭诉等事件结合起来看,更令人不寒而栗。

沈巍可以说是学富五车,却不能融入官场只得流浪;奔驰女车主是个研究生,一直认为天下有说理的地方而受尽屈辱,不得不撒泼耍赖,使其对自己十几年所受的教育深度怀疑。

而视觉中国,却完全走到了反面,养着一大批律师,每天都在诉讼,其目的不是维护版权人利益,而是碰瓷、敲诈!连国旗、国徽都说是自己的。它咋不上天呢,说月亮🌙是自己的,地球上的人天天都给它交版税!

之所以把最近几个轰动网络的事件放到一起,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性:文化人。

对于沈大师的感悟是:天下虽大,却容不下一个读书人。

西安女车主:文化人只知道讲理,而社会需要的泼皮耍赖。

视觉中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善良的读数人无法立足于社会,处处碰壁,甚至不得不走向反面;而泼皮无赖却如鱼得水,成为上市公司高管、“正义”的化身,是不是颇具讽刺意味?

静待事件的发展。

视觉中国声称拥有首张黑洞照片版权,还将国旗国徽图片搬到自己网站上,你怎么看?

最近,首张黑洞照片公之于世,不但引起了天文热,还引燃了经济热,不但黑洞概念股票收受益,视觉中国也热度飙升。

律师举报视觉中国:视觉中国属于网络诈骗吗?你怎么看?

因为视觉中国声称拥有该照片版权,如未被授权使用,可能会面临风险。一时大家议论纷纷,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黑洞”照片版权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其合作伙伴取得了该照片的编辑类使用授权,按规定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超出这个范围就属于侵权行为。

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不是所有权声明,因为地球人都知道,所有权肯定不会属于视觉中国。

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应该不是为了收费,因为这张照片如不是商业使用,从网站上转载是免费的,谁也不会去购买,而且,不只是视觉中国一家取得了编辑传播权。

我认为视觉中国的声明应该是一种宣传,因为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照片的商业用途权利,根据版权人要求,不得作为商业使用,因此提醒客户,不要用于商业用途,别拿来做广告宣传等,尤其是有视觉中国商标的。

对于这种公开发布的图片,或者已经超过版权保护器的图片,如果要版权收费,必须有自己二次编辑加工的内容,使图片有增加值,否则就有点滑稽。

现在版权意识逐步提高,如果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能像这张“黑洞”图片一样,让版权保护概念热起来,那么,视觉中国真的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