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临界点(年终奖临界点表格 2022)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临界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年终奖临界点(年终奖临界点表格 2022)

年终奖临界点(年终奖临界点表格 2022)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新的年终奖临界点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新的年终奖临界点,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比如,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另外,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也是临界点,提醒各位小伙伴和单位财务人员,注意这些新的年终奖临界点。

又有小伙伴问了,年终奖是不是国家规定每个公司都要有的呢,还有十三薪是什么?十三薪和年终奖有什么区别?

其实,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考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十三薪和年终奖

所以到年底能不能拿到这两笔钱,主要还是取决于公司的效益和老板。

十三薪和年终奖的区别

“十三薪”: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

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两者区别在于,“十三薪”更能体现激励的公平性;年终奖更能体现绩效考核的结果。

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啊?

一个人发放年终奖金25000元,发放的当月,月收入5000

那么25000/12=2083.33 对应的税率15% 速算扣除数是125 因当月收入已超过扣除标准2000元/月 则年终奖应纳个税=25000*15%-125=3625

发放当月收入5000 那本月工资收入应纳个税=(5000-2000)*15%-125=325

那这个人共计要交个税=3625+325=3950

以下是相关政策及解释,复制来你看看,但愿对你有帮助。

为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对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还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通知》明确,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年终奖通常与发放当月的工资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年终奖额-社保费用-免征额,社会保险费用不计入个税征收范围;当前免征额为35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分为7级: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15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05;超过4500元但不超过9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555;超过9000元但不超过35000元的税率是25%,速算扣除数为1005;超过35000元但不超过55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2755;超过55000元但不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5505;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45%,速算扣除数为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