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能够出庭吗:嫌疑人是否可以出庭作证

理论上来说,是不可以提审的嫌疑人能够出庭吗。

嫌疑人能够出庭吗:嫌疑人是否可以出庭作证

这里有个换押制度问题。

嫌疑人能够出庭吗:嫌疑人是否可以出庭作证

案件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是由不同的司法机关管辖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押在看守所,是要计算各个诉讼环节的羁押期限的。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把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同时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就要另行计算。再用的时间就是你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了。

接受案件的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的同时,要向看守所送达换押通知书。看守所凭着这份文书,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已经由检察院审查了,才允许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即将超期羁押,看守所会督促检察院尽快结案。

依此类推,案件在法院审理环节也是一样的。

如果某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不在自己的办案环节上,因为特别的原因需要提审,应该与正在办理这个案件的司法机关协商,得到他们的许可。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虽然已经由法院受理,但公安机关也有不与法院联系,自己直接去提审的情况。

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本身就是公安机关的一部分。看守所的所长及管教人员,还能与自己的同行过不去吗?何况,去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公安干警都有看起来很充足的理由,如办案需要啊,发现有新的罪行啊,等等。

司法工作中的应然状态与实际情况还是有差别的。

刑事案件开庭时,被告人可以不到场吗?

(一)案件的审理进度可能会因此不同。如果开庭时被害人到庭的,被害人就有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自己权利的机会,如果被害人不到庭的,虽然也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但法官就只会根据公安机关以前对被害人所作的笔录,来进行推演,做出判决。(二)法官对案情的了解可能会因此不同。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也是对案件有最直接了解的人,如果被害人开庭时到庭,可以极大的推进案件的审理过程,使法官可以更清楚明白的了解案件的经过,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被害人不到庭,也可能会减慢了法庭的审理速度。(三)对被害人权利的主张的影响。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也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被害人如果到庭,那么就可以行使诉讼的权利,尤其在刑事附带民事的部分,为自己争取应有的赔偿。如果被害人不到庭,也不委托律师的话,那么对被害人权益的维护,是有所不利的。(四)可能会失去与法官直接陈述,表达主张的权利。法院在对被告人进行判决时,也会对被害人发表的主张和诉请予以考虑,如果开庭时被害人不到庭的,这样被害人就失去了当面向法官陈述和直观了解案情的机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必须要到场,参加庭审的,只也是为了保障嫌疑人的人权,以及确保案件的公正。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则是可以不到场的,如果不到场的话,也可以可以准备录音,视频,以及提交书面证据,等证据文件。扩展资料:相关法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第四十七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如果委托律师开庭时当事人可以出庭吗?

律师可以给自己的家人当委托代理人。

根据《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因此,律师只要获得委托,不论是为陌生人还是自己的家人,都是可以当诉讼代理人的。

不光律师可以当诉讼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有其他一些人也是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具体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以上这些人,如果想作为代理人,符合上述的身份条件是第一步,之后,他们还需要准备一些授权材料,来表明自己的委托关系。材料主要有两类,一是授权委托书,二是其他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因此,满足法律规定的身份,并提交对应的材料,都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

本案中,因为当事人的儿子是执业律师,所以,作为儿子,是可以选择是以近亲属的身份代理,也可以选择以律师的身份代理。如果儿子提交了一套身份关系证明,那就是以近亲属的身份代理,如果提交了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就是以律师身份代理。总之,殊途同归,是可以代理的。

在民事诉讼中,代理人身份是不是律师,享有的权利基本没有区别,只要专业水平足够即可,本案中,儿子是律师,肯定对法律事务处理更加熟悉,案件最终的结果跟他的专业能力更有关系,跟他是不是以律师身份代理,倒影响不大。

实务中,如果亲人是律师,多半会用身份关系证明,以近亲属的身份出庭,这样手续更方便,毕竟要律师事务所开具公函还是要交费的,亲人又不好收钱。但是,刑事案件中,请辩护人还是建议请律师,因为是不是律师,他们作为辩护人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