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残疾人今年本市残疾人重残有哪些补助,国家的总体实行保护性态度和政策,具体到各个地方,优惠措施又不一样,因为各个地方的财政收支、转移支付等很多指标不一样,对于残疾人的政策也不一样,但总体来看,各个地区对于残疾人的各项补贴力度一直在加大,2019年也不例外。
目前残疾人在大部分地区享有就业、创业、医疗、补贴政策。陕西省对残疾一级二级,包括精神残疾即脑瘫,每人每月补助60元,重度残疾再加上每月80块钱护理补贴。对三级四级没有补助政策。
不了解你所在何地,补贴是有标准的,具体你可以到你所在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站咨询。残疾政策属于普惠性政策,没有人会为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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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有低保,一般年底会有什么照顾?
题主的问题是:残疾人有低保,一般年底有什么照顾?
因在民政系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1.残疾类型与重度残疾人根据中国残联发布的《中国残疾人通用评定标准(试行)》,残疾人分六个类型: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每一类型之下又有轻重程度不同的分级,构成完整的体系,极为复杂。何况,有些人还有双重或多重不同类型的混合型残疾。残病人分类、分级纯粹是医学问题,一般人根本搞不清楚。
我们通常所说的重度残疾人,只是指肢体残疾一、二级、智力残疾一、二级、精神残疾一、二级。个别完全看不见的一、二级盲也可以归入重度残疾人。
由此顺推,肢体残疾三级、智力残疾三级、精神残疾二级、视力残疾中的低视力可归入中度残疾人。
肢体残疾四级、智力残疾四级、精神残疾四级、视力残疾中的低视力和全部听力残疾、言语残疾为轻度残疾人。
所以,说到残疾人,必须先说残疾类型,再说残疾等级,才是正确的。如听力一级残疾,即聋人,言语一级残疾,即哑巴,对人的影响是很有限的,只能算轻度残疾人。
是残疾人,并不能必然被纳入低保,这一点非常重要。
2.低保对象的确定标准被确定为低保对象,有两个根本指标:
1)全家收入低。即全家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这个标准是按照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费用确定,由省级或省级授权市一级人民政策确定。低于此水平,可以确定为低保对象,低保的作用是补足差额,使全家人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这个标准,则不能被确定为低对对象。低保只用于保障基本生活,以户为单位核定。
2)家庭财产状况不能高于一般水平。具体地说:就是一个家庭如果有商品房、小轿车、经营企业(或店铺),高于当地一般水平的自建房屋,有高档消费行为或高档消费品,有领取固定工资的公职人员。有上述几种情况之一的,表示该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不能纳入低保对象。
上述两个指标,同样重要,缺一不可,要综合考虑。
3.残疾人与低保的关系在低保工作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不佳,是两个根本标准。撇开这两个标准说低保,都是错误的。另外,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全家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都在考虑范围内,即相互之间是否有能力互相扶持、互相帮助。它保障基本生活,与是否单身没有关系。
可问题是:残疾人的残疾类型和等级,最终会决定一个家庭的收入状况。尤其是当残疾人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或者重度残疾人,长年卧床,长年治疗,还要有人照料,这类家庭肯定会非常困难。
因此,涉及到残疾人时,一般情况下,重度残疾人要纳入低保,重大疾病患者必须纳入,并且直接列入一类保障对象;中度残疾人,在符合低保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纳入,也可以不纳入,完全视当地的政策标准来确定;轻度残疾人一般不纳入。
但也要指出:现实世界是极为复杂的,不是一、二个指标所能涵盖的。例如,一个家庭有两个中度残疾人,该怎么办呢?这时,就需要按低保的两个标准,考虑整个家庭状况,做出综合判断。即要坚守底线,又要实事求是,这才是科学态度。
4.回答题主的问题有低保的残疾人,在年底有什么照顾?一般来说,是没有的。享受低保,并且每月按时正常发放,这本身就是按国家政策对残疾人的照顾。
不过,现实中有这类情况:1)一此社会组织或爱心企业,会捐助一些物资或资金,由民政或残疾发给重点贫困人员,因来源极为有限,只能照顾到极少数人;2)民政部门会在年关之前,筹措一部分经费,或物资或资金,发给重点贫困人员,做为慰问支出,一般数额不大,人数有限。这都是在低保之外的额外补充,是零星支出,不能当做正常补助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