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三种行为可完全界定为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不礼让行人不配合交警。
第一种:行人正从斑马线过马路时,驾驶员驾车鸣笛示意行人让行并快速通过斑马线;
第二种: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强行冲散过马路的队伍,比如学生放学排队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时,仍然有驾驶员强行通过,切断过马路行人的队伍;
第三种:在斑马线前的导向车内,前车已经停车让行,而后车却变道强行通过斑马线的行为。
此外,提醒广大驾驶员,遇到以下情况,也应该礼让行人:
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时,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入斑马线区域,机动车未停车让行,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虽然未进入机动车所在车道,但是机动车未停车让行,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通过右转渠化岛斑马线时,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如何礼让行人:
(1)相邻车道让行,当行人未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车道可通行,2车道应礼让;行人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2车道都应礼让。
(2)同样是相邻车道让行,行人未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2车道可通行,1车道应礼让;而当行人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2车道都应礼让。
(3)路口右转让行,当人行横道信号灯变为绿灯,行人通过时,1、2、3、4车道右转的机动车都需要让行。
(4)路口左转让行,一旦左转车道和人行横道同时变为绿灯,那么1、2车道的左转机动车就需要让行行人。
(5)双向六车道情况,行人已经通过3车道,那么3车道的车辆可以通过,1、2车道的车辆需停车让行。
(6)双向四车道时,行人快走到路中央时,3车道的车辆可以通过,1、2车道的车辆需停车让行。
(7)双向两车道,行人未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2车道可通行,1车道应礼让。而当行人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2车道都应礼让。
如何看待西安提倡车让人,但是有些行人却不遵守交规?
感谢邀请!车让人本是一个国际行为,欧洲,香港,美国,这些发达国家或者地区都有,本不足为奇。但是,由于我国汽车的发展时间比较短,汽车文化还不成熟,让车让人成了一种需要提倡的事来做。
西安是自2017开始正式提倡并为此项“立法”的,并且是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实施最好的城市之一。
对于“车让人”,无论你有多少个理由,它对于正能量的传递,对于一个城市形象的奠立都是有好处的!
但人总有一些劣根性的,大多数行人在感谢让行司机的同时,总有个别人认为让行了,自己在大路中间“散步”就理所应当了,在飞驰而过的车中间穿行也就正常了,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甚至辱骂来不及让行的司机也就理所应当了!这些个别人,是社会负能量的源,是违法示范的本,这个本源一定要铲除!
怎么铲除?我觉得还是法律,要针对闯红灯,在马路中间故意穿行,逆行等一些行为立法,凡有记录仪或者手机影像资料的,只要举报,即处理!切切实实做几次,表明治理的决心后,马上就好了。否则,很多路段,举个例,在康复路,西高新等,急死交警,气死司机,交通越来越混乱。(图片来自网络,如牵扯版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有些人不想礼让行人,这是一种什么心理?
题设有误,不是不想礼让行人,而是觉得付出礼貌换来的不是对等的礼貌。礼让应该是基于双方都有礼貌的情况。
现在更多的情况是:开车一方迫于规则,被迫让行;行人一方是借助规则,毫不考虑开车人感受,肆无忌惮把车逼停。比如通过斑马线时候根本不看路况直接冲出来,让开车人猝不及防。又比如一大队车停着等他过斑马线,他却悠哉悠哉,闲庭信步。再比如,车等着让一位行人慢慢过去,刚想起步,又出来一位……如此不断,车堵了一长串,行人能否等一下,等人集中了几位一起过呢?
规则之下,不存在礼让,真的礼应该是在自觉的基础上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