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一周了老师不愿参与课后服务,课后延时服务已全面实施,家长、教师、学校都对这一惠民政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起来听听大家怎么说。
1.有家长提出:我希望孩子有个性化发展,但是孩子每天参加完课后延时服务就没有时间去参加如钢琴、舞蹈、书法等兴趣课程。虽然说课后延时服务是自愿参加,但如果不参加家长又怕老师万一在课后延时服务中讲点知识和习题,孩子就吃亏了呀!
2.一线教师说:加重了我们的负担,原本教师工作量就不小,现在又要进行课后延时服务,在校时间更长了,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就算有补助也没多少钱,何况教师也有家庭和孩子需要照顾。
3.校方则认为:学生在校时间延长,学生安全隐患越多,一旦出现任何意外学校都需要承担责任。其次,教师课后延时服务补助低,教师不情愿参加。虽然政策上允许教师弹性上下班时间,但是具体操作难度大,只要学生不离校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岗位与职责,到最后谁也不能弹性上下班时间,只能统一延迟下班时间。校方为了顺利安排延时课也是绞尽脑汁了。
“课后延时服务”是一项惠民政策,如果在具体实行过程中根据民意适当进行政策微调,我相信不久后“课后延时服务”一定会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和肯定。
课后延时服务,校长不进班却永远得钱最多,这公平吗?
课后延时服务是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实行的一种行为。校长为学校法人,挣钱多,没什么不公平的。
课后延时服务初衷就目前而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上学、放学时间与家长上、下班有一定的冲突。家长工作忙,没有时间接、送学生,更没有精力辅导孩子的家庭作业。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往往把孩子送到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小饭桌,补课班……这些良莠不齐的机构,一方面家长担心孩子安危,一方面无形之中,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为服务学生和家长,各地纷纷推出课后延时服务政策。
课后延时服务职责课后延时服务是学校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以学生和家长为对象所开展的一种服务行为。我们地区称其为弹性离校,从2017年秋季开学伊始执行。我们市辖13个县、区,在市域范围内统一实施,各县区地方政府统筹安排,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学校由校长总体负责,根据校情和学情,组织部分教师开展服务。校长负全责,全程跟踪,我们学校校长几乎天天最晚离校,拿点报酬无可厚非,即使最多,大家也没什么异议。
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我们地区的课后延时服务,即弹性离校,由市财政每年统一安排资金。市财政统一拨款到县、区政府,实行专款专用,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专人负责全程监管。依据相关要求,统一拨款标准,每名学生每月45元。实施过程中,具体时间和内容及要求,由学校结合实际,酌情安排。我们区中学还是以上课或辅导为主,小学主要开展激发学生兴趣的实践活动。时间充分考虑家长需求,一般小学晚上5:00之前,中学晚上6:00之前。校长与管理者每天值班,自然也有一定报酬。校长挣钱多一些,请不要胡思乱想,只是校长要担最大的责任,根本谈不上不公平。
如果城镇教师不补课(课后服务),义务教育是否能正常维持运转?
城镇教师搞不搞课后服务,与义务教育能否维持正常运转没有因果关系。
当前学校课后服务产生的原因原因一:家长有要求。大部分家长对课后服务有要求,主要基于四点:1.安全的原因。中小学校放学时间,尤其是小学放学时间早于家长下班时间,如果让学生自己回家,安全隐患很多。2.管理的原因。学生自控能力较弱,如果回家较早,许多孩子不是玩游戏,就是进网巴,不便于管理。3.学习的原因。学生回家较早,作业无人辅导,不利于学习成绩的提高。4.经济的原因。如果将孩子交托管,不仅学习上的辅导不专业,而且开支要大许多。
原因二:上级有文件。正是由于广大家长有要求,基于学校性质的公益性、服务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了相关文件。如岳阳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8月26日就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原因三:教师有意愿。学生课后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在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家教家养的情况下,教师通过自己的劳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获取一定的劳动补助,大部分教师还是愿意的。
义务教育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义务教育是免费教育,学生如果不在学校吃饭,不购买教辅资料,一分钱不交也是可以读书的。学校维持正常运转的经费,如教师工资、学校的建设和维护、学校办公费用等,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不可能,也不允许向学生收取。
综上所述,城镇教师搞不搞课后服务,与义务教育能否维持正常运转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