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登记结婚需要什么:
1.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身份证、有效通行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
四、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理结婚的流程
证件准备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2.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近亲血缘关系证明
3.三张两寸红底或蓝底免冠近期合影
4.如一方为再婚者,还应携带离婚证或由法院判决的离婚关系证明证明
民政局的确认
1.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带齐上述有关结婚证件,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申请,并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2.审查
填写完《结婚登记证书》之后,需要等候工作人员对于提交的证件以及填写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以此来核实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条件
3.登记
对于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的新人们可以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现场颁发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新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有权不受理当事人所提交的结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