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女子抢夺帅小伙不成女孩未上车,大打出手耍流氓。被拘留罪有应得!
鲁南评说:
这三女是本地人,一男是甘肃人,姓周。都20多岁,正是人生工作学习的黄金时间。可她们却不务正业,好逸恶劳,整天围着酒吧旅馆转,醉生梦死。其中见了一个姓周的俊小伙,萍水相逢,在外过夜。谁能承认她是好货?大清早还醉矄醺在外撒野的女人能是好人?
清晨又路遇一男一女,他们看到小伙挺帅。不顾人家女友还在身边,就硬往车上拖,夺人所爱,实在过火。这明摆着就是劫色!她们见一个爱一个,真是烂货!
女友见事不妙,叫来酒吧工作人员解救,这酒巴的人员不知是来救人,还是来讨公道。双方打的不可开交, 三女一男人多势众,又借着酒劲。把酒巴人员打跑,剩下一个没有跑掉的给打成鼻梁骨折!这些女流氓下手真够狠的。
甘肃这位姓周的,回家的车票都已经买好了,因为在酒吧里遇见这三名女子,和她们故意搭讪,寻欢作乐,打架斗殴。一直作进派出所,这就叫飞蛾投火。
不是我说这一男一女啊,你们太不厚道了!酒吧的伙计为你们拼命,你们却作壁上观。不够义气!
值得一提的就是酒吧的工作人员,代人受过,人家英雄救美女,他见义勇为救帅小伙,也不错!
民警赶到,把两个打的比较厉害的,一个男的,一个女的,拘留十天,罚款五百,另外两名女子,拘留七天,罚款三百元。\"
为民警抓贼成功点个赞。
可以负责任的说,这三女就是一个流氓团伙。光天化日之下抢人,聚众斗殴。道德败坏,影响恶劣。是社会的悲哀,教育的失败。
对其拘留罚款处理太轻了。因为女流氓的危害性比男流氓更大,现实的例子,姓周的和她们刚认识,就加入她们的打架团伙,如果不是酒吧人员是施一援手,谁敢说强被拉上车的帅小伙一旦被他们劫持成功,不会成为她们团伙中的一个?
建议有关部门对此一定严打,露头就掐,把她们消灭在萌芽之中!
此事件也应该引起有关家长们的思考,孩子不上学了,到底是在外边工作?还是在外边游荡?可得要长点心吧!
小女孩公交车上没让座,老人动手打人遭群众谴责,你怎么看?
之前青岛有这样的一个新闻,说是一个学生不散没让座,济源市没及时给老人让座,一男子就对学生进行殴打。后来该男子依法治安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真的我深有体会,因为不远就选公交上学,但是四辆车真的不够。而且沿途还有人上下车,真的很挤,那些老人们也非常好,真的,遇到这种人居然没被骂都轻了,让座是道德问题,打人犯法。
希望以后以滋扰或暴力强迫让座的,应该拘留罚款!让座是美德,不是义务!“老幼病残孕专座”是爱心提示,没有法律效力。一些老人强行占座、强迫让座)纯属贪小便宜的心理作祟,觉得不坐就亏了;“专座”有误导之嫌,给了他们耍赖的借口。
这个社会许多人都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要求别人,其实都是从最自私的角度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老人应当得到尊重,孩子也应当得到尊重,其实每个人都应当得到尊重。
货拉拉涉事司机未去探望过跳车女子及其亲属,该被指责吗?
刚刚看新闻,这司机才接受警察调查完出来,估计没时间也没心情去探望家属。就算他去探望并表示歉意了,意义也不大。家属要的是真相还有赔偿。真相只有在警方彻底调查清楚才知道。从目前新闻报道的细节,这女孩上车六分钟就突然跳车了,没有预兆没有报警,就这么跳了。从逻辑来说,基本可以排除司机有侵犯女孩的可能,这六分钟发生了什么?估计是女娃看到没有按导航路线走,质问司机,司机可能态度也不是很好,女孩觉得害怕,想起了网约车曾经发生的恶性事件,以为自己落入了恶魔手中,一激动就跳下车了。最终这事件应该不是刑事案件,但是这是货拉拉发生的第一起人命事故,为了安抚家属平息舆论,应该会给家属加大补偿的。以后货拉拉也会像其他网约车一样车内安装监控的。这也算花钱买教训吧。我不是网约车从业人员,但是我觉得网约车应该是安全系数很高的交通出行工具,退一万步说,真发生什么不测,分分钟就可以锁定嫌疑人。这世界上,好人还是占绝大多数,别神经过敏,遇事冷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