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计税价格×10%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2012车辆购置税,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