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国家药监局: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日前,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外公布,《办法》明确,医药代表不得有下列情形: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药品销售。

药品销售:国家药监局: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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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销售:国家药监局: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来源药品销售: 北青网

销售药品要知道哪些基本知识?

1、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做业务员要经常挟很多的货款,有的是现金或是汇票,如思想不端正,则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要有扎实的市场营销知识。业务人员不仅仅是要作好自己的业务,而是要站到一定的高度去考虑自己的这块市场如何去良性的运作,销售的速度才会最快、成本才会最低。这也为自己将来升为业务经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作为一名业务员,我认为只有吃别人不能吃的苦,才能赚别人不能赚的钱,每天走访2个客户和5个客户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4、按药品的作用系统结合药理作用归类,先记大框框,记住大概哪个系统的药物放哪个区后,再记大类下面的小类,再具体到每个药物的名字和位置。

5、药店的药品及摆放都是按照药物可作用的系统结合药理作用来分区摆放的,比如呼吸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抗菌药物、心血管药物等,大致分好了系统后再按照药品的药理作用机制摆放需要按系统及药理作用顺着记就容易记住了。

做药品销售应该注意些什么?

1、了解医药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这是对你自己负责,在你面试的时候可能被问及到;2、了解并掌握与药品生产与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是一个从业人员必须的基本知识;辟如:《药品管理法》《处方药管理办法》《药品招标管理规则》等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基本都能找到3、通过多个渠道了解目前药企的基本营销模式4、足够的勇气和信心5、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而言,面试时尽量突出自己的优势——专业背景,但必须明确自己的劣势——缺少行业工作经验,要给面试企业留下谦卑的印象;6、现在药品销售趋于学术推广,所以要强调自己口语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可以在短期内迅速熟悉产品知识,协助公司开展学术推广及培训药品销售人员;7、要有自己独立的想法,要有前儋性。

有谁做过医药销售,做医药销售容易吗?有前途吗?

1、如果医药专业能力强,的确是会有好前途的,因为医药代表的职业发展方向越来越偏重于学术。不过医药销售和其他销售一样,是和人打交道,还是要懂一些销售技巧,甚至于话术,当然做医药代表也还要越来越注重合规,毕竟两票制下有一些政策高压线不能碰。 2、、做医药销售不是很容易的,销售是有一定压力的,数据说明一切,没有成绩也就没有了生命力,当然医药销售还是有好的地方,是可以与其它销售有区别的,因为面对的人群相对都是高智商、高收入、高水平的大夫,这样受气可能会少点。现在的医药销售也分跑医院和做OTC(跑药店)的。当然,跑来跑去的配送药店可能会累点。而做医院的话也就是要靠医生帮你销售了,那么你的推广、维护都要围绕他们来进行,这样的销售可能并不是直接的,但有时候感觉很高级。也是一种享受吧。还有就是选择公司,国企和外企的不同,在于他们的管理和销售制度不同,如果在国企的话,指标压力会少点,但公司人事、社会舆论会有一些不是很正面的东西。如果在外企的话,指标压力是会很大的,但对比国企来说并没有太多的上述问题。当然外企的门槛也会稍高点。 2、这个行业也算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国外的话,可以当做职业经理人来发展的,现在行内比较老的销售前辈大多都做上了各大公司的高级领导了,当然收入也就不用说了。而刚刚入行的同行来说,不算销售的话,底薪也有所差距的,一般在2000--8000元这个样子。而做的好又有好产品又是好公司的话,那年薪在20万--40万都见怪不怪啦。所以,在经济上还算是有前途的。 总之,如果医药专业能力有较好底子、热爱销售这一行,有干劲是能做好医药销售的,这个市场还是挺大的,不愁找不到好产品。 拓展资料: 医药代表是负责相关药品的推广工作的人员,有些负责医院,客户为医生,有些负责药店,客户为经销商。需要很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目前全国有医药代表200余万之众。医药代表这一角色最早是合资药企引进的。1988年,南方一家合资制药公司最先为社会“培养”出了一批医药代表。其他药企竞相效仿,医药代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医药代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非常重要。在许多国家,制药行业都发展出了比较完善的“医药代表资格认证”制度来保证这一职业的资质,并采用“药品推广行为准则”来规范和约束“医药代表”的行为。大部分国家的准则是在“国际制药企业和协会联合会(IFPMA)”《药品推广行为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 RDPAC于1999年率先在其会员公司中推广“药品推广行为准则”, 规范药品推广行为。已经进行了两次修订和更新。 (资料来源:-医药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