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网被约谈:北京发改委:第一时间约谈了当当网负责人

【北京发改委:第一时间约谈了当当网负责人】当当网负责人因员工确诊新冠肺炎被约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艳林22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当当网被约谈,20日,当当网出现了一例新冠肺炎的确诊病例,有66人隔离观察。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约谈了当当网的负责人,要求其严格落实防控的主体责任,全面查找防控工作流程中的漏洞并立即整改。并与市疾控中心一起复盘、解剖这些案例。举一反三,指导其他企业严格执行。(谢艺观 陈杭)

当当网被约谈:北京发改委:第一时间约谈了当当网负责人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当当网被约谈、删除,谢谢。

当当网涉嫌违规国家工商法长达数年!为何无人问津!

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但依法工商部门不会直接处罚,会先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当当网被约谈。以下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谢谢:)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变了以往处罚超出经营范围的原则,不对一般的超经进行处罚。删除原规定“公司必须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只是规定如果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必须相应变更登记,否则经责令后仍不改正的,给予罚款1~10万。

  需要注意的是,不处罚的范围只限定一般超经行为,如超经范围属于需经批准的项目(如烟草专卖许可等),则另当别论。

  附法律条文如下。

  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