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12月15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事项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和国资委批复格力股权转让获批。根据此前公告,未来,各方还将推进格力电器层面给予董明珠等管理层实体认可的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总额不超过4%的格力电器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
董明珠格力股权转让获批。格力电器曾于12月3日公告,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
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一个重要条件格力股权转让获批,维护管理层稳定的措施以及与管理层合作的方案备受关注。根据公告,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珠海格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格臻投资”)作为公司管理层实体,与珠海明骏上层权益持有人珠海高瓴、HH Mansion和Pearl Brilliance 签署《合作协议》,对本次交易维护上市公司管理层稳定的相关措施及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合作的具体方案进行了约定。双方合作内容包括:珠海明骏的基金管理报酬和收益分成的41%将由格力电器管理层及其投资实体格臻投资享有,而其中8%的部分将会以适当的方式分配给对格力电器有重要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和员工。
同时,珠海明骏对格臻投资开放大约24亿元人民币的投资份额,并且不收取管理费和执行合伙事务报酬,也不提取超额收益。未来,各方还将推进格力电器层面给予管理层实体认可的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总额不超过4%的格力电器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
格臻投资于今年9月份成立,由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以及格力电器其他高管团队共同出资成立,其中董明珠控股95.2%。
以下为获批复公告截图:
采写:记者朱鹏景
格力417亿股权转让获政府批复确认,待完成股份过户
(观察者网讯)
12月16日,格力电器公告,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格力电器 15%股份的交易事项。不过,截至发函之日,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本月2日,格力电器曾公告,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后者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