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国家赔偿标准,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2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国家赔偿法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补偿的规定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了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时,给予相应的赔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常碰到国家机关与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所以会遇到需要救济请求国家赔偿的情形。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8年5月15日公布,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84.7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2款,各级检察机关自2018年5月16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国家赔偿标准的类型有哪些?

  ①在办理行政案件时,有下列行为的:

  a、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b、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c、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d、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f、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g、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h、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②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下列行为的:

  a、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b、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c、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d、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l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3)赔偿请求的事项必须是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先行确认违法的行为。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时效为两年,自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5)刑事赔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自赔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新标准出台有何意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

国家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

  国家赔偿的新标准的司法意义重大:

  1、改变了国家赔偿程序坐等原案件最终结论的被动局面,解开了受害人结案无望、请赔无门的程序死结,从源头上畅通了国家赔偿程序。

  2、明确了特定情形下疑罪从挂案件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是最大亮点,这一规定落实了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严承诺,体现了人权司法保护的巨大进步。

  3、过去国家赔偿法是有限赔偿,赔偿标准是偏低的,但是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体现了充分保障权利的救济观念,所以赔偿标准也在逐渐地提升,朝着“填平补齐”的方向发展,采取了更有利于保护权利的标准。

  

  国家赔偿的新标准出台l了,2015年国家赔偿标准定在219.72元,比上年增加了19.03元。大家可能对这个不怎么感冒,先带大家了解一下国家赔偿是什么?和有什么意义?

  一、国家赔偿是什么意思?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昨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需要严格按照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执行。  二、哪些属于国家赔偿?  (一)行政赔偿。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a、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b、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c、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d、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a、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b、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c、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d、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刑事赔偿。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a、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b、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d、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a、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b、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