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时间)

下面是员工激励考核实施细则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你看一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时间)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化管理思想和ABC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大家的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弘扬正气,激励先进,焕发出职工团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鞭策后进,全面提高企业永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激励方案的实施应体现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和合理性。

三、本方案实行记分积分方法。公司每一位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只要做出了突出成绩,对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除获得不同形式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外,同时也获得相应的分值。

四、凡员工积分达到规定的分值时,可享受公司相应的福利待遇以及公费参加培训、旅游等激励奖励。

五、本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考核内容

六、本激励方案中的奖励包括三方面内容:

1、工作业绩方面:获得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模范干部、优秀党务、工会、文化宣传工作者等荣誉的,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修旧利废、小改小革、在技术及工艺等方面创新的。

2、个人行为规范:修养好,品德高、精神可嘉,比如获得模范夫妻、孝敬父母公婆、捐款救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以及在劳动竞赛、社会活动中、体育竞技、才艺展示等方面取得的各项荣誉。

3、培训学习提高:员工在职期间,通过自考、函授等取得与本专业相适应的各种专业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

4、以上考核内容,系指员工参加县级、市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各项比赛活动取得相应奖励或荣誉。

七、非在本企业取得的荣誉不在本激励考核范围。

第三章:考核积分计算

八、员工在得到奖励,取得高等学历,做出特殊贡献,取得技术革新成果,ABC考核等情况下,应得到相应的积分。

1、受到各级奖励的:

受到集团公司级奖励,每次100分;

受到分子公司级奖励,每次30分;

受到县级奖励,每次150分;

受到县各职能部门奖励,每次100分;

受到市级奖励,每次200分;

受到市各职能部门奖励,每次150分;

受到省级奖励,每次300分;

受到省各职能部门奖励,每次200分;

受到国家级奖励每次500分;

受到国家部、委、局级奖励,每次300分;

2、在职取得各种学历的:

在职取得本科学历50分;

在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历100分;

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中级职称(经济师、工程师、执业药师、统计师、审计师、会计师等相应职称)的150分;

参加全国统考取得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等相应职称)的300分。

3、对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

特殊贡献奖是指在生产、安全、技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该项奖励由总经理办公会确认。

特殊贡献奖300分。

4、技术革新奖(按项目奖,指集团公司每年一次的革新成果评比):

一等奖200分;

二等奖150分;

三等奖100分;

四等奖80分;

鼓励奖50分。

5、员工ABC考评:

A类员工奖励积分;

B、C类员工不记分。

员工每获得一次A类考核结果,奖励基础分值为30分,若连续获得A类,则每次获奖分值在前次获奖分值基础上递增5分,即:第一次奖30分,第二次奖35分,第三次奖40分……;中间若有中断,则单次奖励分值以30分为起点,另行递增。员工ABC奖励总积分为各年度获奖分值的累计。

九、单位被评为集团公司以上的先进或取得荣誉的按照本方案第八条给直接领导加相应分值的50%。

十、无论哪种奖励或荣誉,未在集团公司党委备案的,一律不计在内。同一奖励或荣誉项目,依最高级别只计算一次分值。

十一、对于无法确认分值的荣誉奖励,由总经理办公会确认。

第四章:激励及奖励

十二、员工在以上项目的得分累积相加,分阶段或按年度计算出个人积分。

1、个人积分值达500分以上,给予一次3--5日省内学习考察的机会;

2、个人积分值达1000分以上,给予一次7--15日国内学习考察的机会;

3、个人积分值达2000分以上,给予一次10--15日国外学习考察的机会;

4、个人积分值达3000分,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0元。

第五章: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十三、考核职责及分工:

1、集团公司党委是激励考核的管理部门,负责激励政策的宣传、组织落实及监督实施。

2、人力资源部是激励考核的实施执行部门,负责激励考核积分计算、兑现,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受党委的监督和管理。

3、在申报、考核过程中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应该实事求是,据实申报,不得徇私情或弄虚作假。

十四、考核实施细则

1、员工达到规定的分值,在享受相关待遇后,原分值仍然有效,直至累计递加到3000分,享受相关待遇后重新开始计分。如中途离开本企业,又返回者,原有分值作废,重新计算积分。

2、各单位在每年三月底和九月底前,将上年度和上半年本单位人员获得的各种荣誉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申报时要拿荣誉证及各种证书原件,必要时应附事迹材料。公司党委审查无误及无异议后,存其复印件,造册建档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传递相关信息。

3、每年三月份,人力资源部要将汇总后的积分情况及名单报党委,由党委审核。对于不能直接计算分值的各种荣誉,报总经理办公会确认

第六章:其它

十五、员工在企业的有效工作年限,均记为积分年限。

十六、员工申请调离本企业,激励政策随之取消。

十七、本方案由集团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十八、本方案从二00六年一月 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