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可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传播速度最快施工项目疫情防范措施、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席卷方方面面。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业,也不可避免受到疫情冲击。当前,疫情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而疫情过后,建筑业才将真正迎来艰难时刻。只有从历史中汲取继续前进的力量,从疫情中总结科学发展的经验,建筑业方能战胜疫情,全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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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疫情对建筑业影响几何?
公共卫生事件对于建筑产业的影响有史可鉴。2003年春天爆发的“非典”给建筑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短暂且有限:二季度增速虽较一季度下降1.7%,然而三季度温和反弹3.3%,全年增速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应该看到,一季度建筑业GDP仅占全年的15%左右,淡季的负面因素对于全年影响较低,其间波动很容易在二至三季度弥补。另外,建筑业下游与上游皆对疫情较为“免疫”,带动建筑业维持高景气运行状态:建筑业下游需求虽会被“非典”延后但不会消失,整体上房地产开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速均未受到明显影响;由于处于经济上行周期,上游的建筑材料行业及工程机械行业虽受疫情短期压制,但疫情后反弹速度和增幅都较大。
以2003年“非典”作为参照,2020年春节期间的新冠疫情有过之而无不及,建筑业后续承压将是大概率事件。一方面,因疫情管控导致春运返工推迟,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又需谨慎复工,加之集中复工潮可能推动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建筑业一季度盈利或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此次疫情爆发时间较为特殊,直接导致全行业经济活动停摆数周,叠加经济下行、“房住不炒”基调不变、疫情重灾区多为建筑业GDP大省等影响,短期内建筑业可能遭遇较强冲击。从社会发展上看,建筑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环境密切相关,需经受此次疫情的正面冲击。与此同时从经济发展上看,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将扮演起重要的经济托底角色。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严重性和影响面已超“非典”的新冠疫情,预计国家逆周期调节力度将继续加大,甚至采取比“非典”更大力度的经济应对措施。
一方面,基建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支撑,2020年稳基建的确定性已显著提升,这对于建筑业需求的稳定增长将形成较强支撑。从项目端看,当前发改委项目批复和地方建设投资计划正有序开展;从资金端看,1月份我国已发行7580亿元新增专项债,其中用于基建的比例高达88.2%。另一方面,央行于1月6日下调的0.5%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以及近期提出的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灵活适度”要求,也透露出相对宽松的货币环境有望延续,这对于建筑业的融资环境将形成较好改善。不难发现,此次疫情对于建筑业而言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当前随着疫情拐点的初现,全行业复工复产开始被提上日程,建筑业也应在疫情大考中直面挑战,在补齐短板的基础上抓住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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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步维艰:建筑业风险全面升级
在建筑业中,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合同风险、人为风险普遍存在。由于工程涉及面广、参与方多,各风险相互关联还往往产生组合风险:局部风险一旦发生,便可能牵动相关分布的灾害链,进而对整个工程建设带来影响。此次疫情直接影响投标、施工、结算等工程建设环节,显著加剧了建筑业风险;尤其对于规模普遍较小且业务多为房建的民营建筑企业而言,将不可避免遭受短期经营压力和流动性影响,信用风险迹象有所抬头。后续在复工后,建筑企业既需做好防疫工作,又需在维持项目正常运转的同时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更是全面考验其风险管理水平。
在招标投标环节,较多依赖现场工作的答疑、开标、评标首先受到直接影响,招标投标流程可能相应拉长,进而影响《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投标义务的及时履行。另外由于现金流吃紧,中标人依据规定在中标后签订合同、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义务也可能难以履行。在工程施工环节,此前停工造成的进度暂停属不可抗力情形,可免除违约责任;但此后受返工进度制约,以及为避免员工感染导致停工停产而采取的防疫措施,都可能继续放缓工程进度,引发新一轮履约风险。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还需部分承担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相关施工成本的增加都可能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持项目运营与合同履约。在企业经营环节,企业一方面要应对业主拒绝或拖延支付工程款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另一方面要承受停工和管理成本增加以及生产和销售两端运转压力增大造成的资金风险。随之而来的工资发放重压继而又可能影响履约情况,进一步加剧信用违约风险。不难发现,在疫情造成的管理成本增加以及可能发生的重大损失之外,建筑企业信用质量下滑的风险尤其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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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兜底:工程保证保险的“硬核”力量
建设工程保证险是近年来财险行业众多创新产品中,特别是在信用保证险领域,相对而言道德风险较少、风险管控可实现、外部环境较好的成功范例。其聚焦于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中的信用风险,在建筑业复工复产中可以发挥较大作用。首先,作为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险种,工程保证保险能够发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运用全流程风险管理技术转移、分担、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具体而言,承保前保险公司会全面评估发包人风险、承包人风险、项目风险与保险机构风险,在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风险控制、风险转移等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中做出合理选择;承保后保险公司会在专业技术机构的定期巡查、风险识别、应急处理帮助下,围绕信用风险进行风险跟踪与风险预警,实现动态管理;即使在索赔发生时,保险公司也会首先针对发承双方的矛盾进行居间调和,确实不可协调的再选择替代施工方承接,而不是任由项目违约停工。因此通过业务部门、风控部门以及理赔部门的联动,保险公司能够较好帮助建筑企业完成履约。其次,作为保证金的替代形式,工程保证保险的应用能够节约保证成本,显著缓解建筑企业现金流压力。一方面,建筑企业购买工程保证保险能够有效盘活资金,节约资金成本:相较现金保证金,企业省去了现金被长期无息占压造成的经营成本,如温州某建设集团公司中标滨江商务区蒲州片P01-14地块安置房工程需缴纳2918万元的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投保后仅需缴纳20万元的保费;相较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也能释放银行授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工程保证保险办理快捷方便的特征能够缩减企业时间成本,企业“一次都不用跑”即可在线提交、在线查核。此外,作为保险科技应用较深的险种,工程保证保险能够发挥创新优势,助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如投标保证保险已能够依托现代化平台展业,较好提供“不见面”服务;不少财险公司也第一时间开设了“无接触”理赔绿色通道,积极开展违约费用预付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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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启示:完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工程建设信用风险管理是多要素协同、多模式发力、多主体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力探索应对疫情负面影响的风险防范体系。建筑企业是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强化防范意识,提高风险应对能力。一方面,建筑企业应主动探索智慧复工方式,可借鉴的创新模式包括深圳建筑装饰企业推行的“无接触”复工以及北京市大兴区建筑施工企业试行的“见屏不见面”会议。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应积极盘活企业资产,通过清收、清欠等措施加快资金回流,与此同时还需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建筑企业还可积极运用保险产品抵御风险,如海南、宁波、徐州、厦门四地业已推出的复工防疫保险,以及工程建设各环节的保证保险等。保险公司是风险运营活动的主体,应落实自身作为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主体责任。保险公司需按照自身经营的特点形成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控制体系,一方面强化现有险种的风险保障职能,另一方面通过开发新险种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化解建筑业信用风险。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如通过适当延长保险期间、减费让利等措施与建筑企业共度难关;亦可通过保险资金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等方式支持重大工程建设,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监管部门是风险防范的管理主体,应多措并举防范信用风险传导。从风险源头看,对症下药释放存量保证金、推行工程担保替代保证金占用是重中之重。当前,住建部于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已表示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明确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当然,顶层设计要见成效,还需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落实问题,一方面地方监管部门应加快部署、迅速启动工程担保替代工作,另一方面工程担保市场应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建设,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从行业发展看,推动建筑业朝远程化、线上化发展是重要教训,除近期多地推进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站式”网上审批外,建筑市场监管的后续环节都应逐步实现智能化,借助保险科技平台创新监管手段、加快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都是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措施。
没有一个寒冬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诚然短期内建筑业会受到明显冲击,但二、三季度便有望反弹回升,长期看来也将迎来更大机遇。当然,其逆势增长以信用风险防范体系的全面升级为前提,这也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