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查询文书查验-公众是否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别人的房产信息?

  根据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房产的登记资料查询、复制限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公众查询文书查验。在“房姐”等事件发酵后,部分地方如福建、江苏依此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做出约束,需要具体房屋的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等才可查询。

公众查询文书查验-公众是否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别人的房产信息?

  对此,有了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就能随时查询要求被公示的公职人员的财产。

公众查询文书查验-公众是否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别人的房产信息?

  “未来,对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公职人员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可以考虑依照法定程序开放公众查询,而对一般民众的房地产登记信息的隐私权要予以充分保护。”刘俊海建议,对公众查询采取免费查询的政策。对于具有特殊需求的、需要登记机构额外协助的,可酌收一定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