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步骤怎样
贷款流程
贷前准备→房管局打协议→银行存首付和过户费→银行进件→公积金中心进件→银行面签→房管局进件→办理保险→中心审批放款→银行审批放款→正孚放款→借款人划款→按月还款
贷款步骤:
1、贷前准备:借款人到建行打印公积金查询单,核实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2、过户人员带买卖双方去房管局签定代收代付协议,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存入首付和过户费。
3、权贷人员在借款人存完首付和过户费用后将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资料,递交到建行提出贷款申请,办理还款代扣卡。
4、建行初审通过后将借款人的资料报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5、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银行通知借款人及配偶与卖方同时到建行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与卖方持贷款资料同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的产权部门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7、权贷部贷款人员在收到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到建行担保公司代办处办理手续并将贷款所有资料交至银行。
8、银行将借款人的全部贷款资料报送到贷款银行,由银行审核后报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审核后放款,将资料回传至银行。
9、银行收到中心放款回单后,放款至正孚房地产经纪中心,五个工作日后由正孚中心放款至卖方帐户。
10、借款人于次月划款日还月供。
三、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
买方: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公积金卡、查询单;借款人已婚时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提供结婚证);夫妻双贷的,借款人配偶除需提供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公积金卡和查询单;组合贷款超出公积金偿还能力的还需提供借款人的《职工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建行版)。借款人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供暂住证.
* 契税:评估价 × 3%或1.5%;
* 土地出让金:评估价 × 1%(需办理土地证的交纳);
* 图纸资料费:20.00元(需办理土地证的交纳);
* 印花税:评估价 × 0.1%;
* 转让手续费:建筑面积 × 6.00元;
* 登记费:80.00元(需贷款的再交80.00元);
* 5年之内——全额营业税:评估价 × 5.55%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首先会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2.初审通过后,银行会邀约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3.如果审核均符合规定,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4、贷款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5、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者受托银行就会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签订完合同后,贷款申请人及房屋的共有人需要与公积金中心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后,会在一定时限的工作日内通知公积金中心领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7、放款审核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
8、贷款发放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