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副书记是党委委员:违纪处分人员还能升职吗?

你好纪委副书记是党委委员,违纪人员受到处分后一定期限内是不能升职的,但期满后可以正常升职。

纪委副书记是党委委员:违纪处分人员还能升职吗?

目前,我国针对违纪人员的处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针对全体党员的纪律处分,另一种是针对全体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二者的规定有差异。

先讲党纪处分,其适用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明确,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共有5种,从轻到重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纪处分没有处分期的说法,但是受到处分后有一定的影响期。

1、党员受到警告处分的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升职和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推荐党外担任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3、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推荐党外担任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但是,过了影响期后,根据纪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理念,只要党员表现优异、贡献突出,可以照常升职!

再讲政务处分,其适用法律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适用所有公职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管理人员、公办单位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

政务处分共有6种,从轻到重分别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政务处分有处分期的规定,分别是: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注:受到开除处分的,不再拥有公职,也就没有处分期的说法了。)

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期内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不得晋升职务、职级、级别等!

当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级别等不受原政务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级别等。

其实,对于违纪受到处分的公职人员而言,不管你是否党员,只要认真悔改,不再发生违纪行为,并且后续表现突出,在期满后依然可以提拔重用,全国各地也都有类似的例子!欢迎关注@瑛杰小猪,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

27岁,县纪委科员,去乡镇任副职好吗?

结合自身情况,如果妻贤子孝,父母年轻还能让你啃几年老,27岁去当副乡长还是可以考虑的,当然,如果一步到位进班子,成为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那就更好了。摸爬滚打几年,成为副书记、人大主任、乡镇长、书记…然后换个乡镇当书记,或者平调至县直单位任一把手,提副县长(概率不超过30%,七舅姥爷是省直、市直实权厅级干部的除外),或者回纪委任常委、副书记,等政协副主席的位置(概率不超过30%,二大爷是省直、市直实权厅级干部的除外)。即便如此,这一圈子转下来,你也奔五了。人生就此锁定在县域。吃喝协调个事啥的,都不愁,镇长级别就有车和秘书(应该叫:身边工作人员),但是承担的压力也很大,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生态环保、基层治理…动不动得打擦边球,担责担难担险是家常便饭。

27岁其实还可以做个什么选择呢?在本单位等四级主任科员再考走(毕竟27了,入职好几年了,纪委平台高、机会多,四级主任科员应该问题不大了),然后遴选至中央、省直,或者选调至深圳、海南。你将会迎来别样的人生!

在这些地方,可能四十左右,能干到处级干部,但是协调个孩子上学都得挠头,或者安排顿饭都得捉襟见肘(进入强势部门实权处室的除外)。

人生就是在一次次选择中构建的,你此刻的选择决定着你今后的人生走向,祝福你,27岁的青年。一个已经不惑的中年材料狗,真是羡慕你还有选择的机会啊!

党委换届工作由哪个部门?

(一)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并作出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

(二)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1.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委(纪委)会,总结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拟定《换届改选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

2.召开属下党组织书记会议,布置换届改选工作。

3.各属下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党委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力与义务等有关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明确换届改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积极参加选举工作;讨论《选举办法》;讨论、酝酿党委(纪委)预选候选人名单。

4.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听取各基层党组织讨论、酝酿预选候选人的意见。

5.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征求党员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根据党员的意见修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6.印制选票。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三)开好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会

1.讨论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进行预选:

4.召开党委会、总结党委(纪委)换届预选情况,审查确定党委(纪委)正式候选人名单;安排正式选举准备工作及选举时间;填写党委(纪委)候选人得票数报告,一并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转入正式选举。

(四)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新当选的党委(纪委)成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党委(纪委)正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换届改选概况、方法和步骤;党委(纪委)正、副书记及和会分工,每个人的得票数及推选书记、副书记的票数。

(七)将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选票等材料封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