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结婚的,结婚证找不到了,怎么办结婚证不见了怎么办?
我以为如此久远的婚姻(金婚)、如此久远的结婚证何必再找呢?你父母是夫妻,你是你父母之子女人人皆知。首先应该祝贺你父母亲“金婚”快乐!
假若硬是要找回结婚证,方法如下:
你可以去本地“档案局”寻找。二十年以后的档案资料一般归属档案局保管。你找1967年的档案资料。一般来说,档案局的资料分年分档列表。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档案局的列表目录上肯定可以找得到。而后,档案局的工作人员依据目录可以找到你父母亲当年办理结婚证的“存根“。工作人员寻找到“存根“后即开出相应的证明材料。
你带上你父母亲再到本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照相和交纳工本费后即可。记得带点“喜糖“哦!
你父母亲坚贞不渝、相濡以沫的爱情令人敬佩!你是幸福的!
祝你父母亲“金婚”快乐!祝俩老幸福健康长寿!
想离婚,但是找不到结婚证怎么办?
结婚证丢了,如果想离婚,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了一致,并写好了离婚协议书,这时发现结婚证丢了,双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的矛盾较大,协商不了,这时双方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的可能性较小,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结婚证丢失或一方将结婚证藏匿,您想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没有结婚证又没有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关系证明书》,法院是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