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工师什么是政工师,退休之后是不是享受特殊待遇,要分两个方面来说,
第一,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较晚,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凡是在此之前参加工作,在此之后退休的,都属于中人,他们的退休养老金,职称,职务工资,一律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为止,从2014年10月,按缴纳养老保险来计算。因此,他们的职称,是给计算了的,但只计算到2019年9月30日为止,从2014年10月1日以后晋升的职称,不再计算,按缴费基数来计算,2014年10月之后的养老金计算,国家已经出台了原则性的政策,但各地方大部分地区还没有落实到位,这也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所盼望的,已经好几年了,至今没有落实,确实有点慢了。
第二,企业中的职称问题,自从国家对企业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后,计算退休养老金,就不再考虑职称,全部按缴费基数来计算,而对于其中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实行了几年倾斜政策,于2014年停止,从2016年开始,不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都按统一文件进行调整,在各地方出台的政策来看,机关事业单位比企业单位的调整比例略低些,但绝对值还是差距挺大的。
题主是政工师,属于中级职称,如果是企业退休人员或者是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之后是没有任何特殊待遇的,和其他人一样调整,没有区别。
之所以不再给予倾斜,是因为在职工作时,已经按职称领取了工资,职称越高,领的工资也就越高,缴费基数也随之增加,到退休计算养老金时,也就比他人要高。再予倾斜,等于重复发给,不再倾斜是对的。
我在国企做管理工作,最近评了高级政工师,求高人,这个有用吗?
这个提问,恰巧是我熟知的问题,我比较有发言权。
作为曾从事政工职称评审工作的过来人,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你,政工职称被列入国家正规职称序列,如你被聘用在高级政工师岗位,在企业享有与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其它系列职称职务的同等待遇。
政工系列职称评定,始于九十年代初。最初的评定范围和参评对象,是各类企业及实施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后来曾经有些省(市)再进一步扩展到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有资格参评的人员,大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行政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者。政工系列职称的评定,是对企事业单位广大政工人员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性及科学性的肯定。
政工专业职称,根据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需要设置。同其它系列专业职称一样,根据申报参评人员的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分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五个档次。高级政工师为高级专业资格(副教授级)。
有人误认为政工职称含金量不够,评上高级政工师必须是企事业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这是完全不懂的胡乱猜测。政工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定,完全凭申报者的硬条件--真才实学,与实际担任的单位领导职务及行政级别并不挂钩,我曾专职从事政工职称评定工作四五年,说这话应该最具可信度。
你能被评定为具备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说明你除了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过硬外,还具备较高的学历及学术水平,较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较长的政工专业任职经历、有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并在工作中做出了较突出业绩。
你已被认定为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值得恭喜。但任职资格仅仅是任职资格,还需要所在企业给你颁发高级政工师任职聘用证书,那时你才真正称得上是高级政工师,享受相应的高级职称待遇。
政工师这个职称在公益一类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用吗?
我们县是这样的:政工师原本为企业政工人员设置的职称,由宣传部负责。不知什么时候,个别事业单位人员也有人评定了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有宣传部文件,组织部门一般予以认定并能涨工资。人社部门专业技术职称不承认事业单位有这个职称,于是就有人找领导。领导没办法也给定了工资,但不给涨级。并要求以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不能再有这个职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如果归组织部管,职称就管用。如果归人社部门管,就不管用。这就和党校学历教育一样,组织部门认可。教育部门管理的国民教育学历不认可党校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