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洪涝灾害;城市大雨天气洪涝灾害

洪水是一种自然水文现象,只有威胁到人类安全和影响社会经济活动并造成损失时,才称为水灾害天气洪涝灾害。我国的洪水灾害十分频繁,建国以来,我国发生过的较大洪水如下所述。1951年:辽河大水。辽宁、吉林两省受淹农田43.4万h平方米,受灾人口87.6万人,死亡3100多人。1954年:长江、淮河大水。长江中下游受淹农田317万hm2,受为人口1888万人,死亡3万余人。淮河全流域成灾农田408.2万hm2。1858年:黄河大水。黄河花园口站发生有实测资料以来最大的一次洪水,滩区和东平湖受淹。1963年:海河大水。海河南系发生特大洪水,受淹农田440万hm2,京广铁中中断。1975年:淮河在水。8月上旬淮河上游出现罕见的特大暴雨,河南省泌阳县林庄3天雨量达1605.3mm,位于暴雨中心地区的两座大型水库失事,河南省有820万人口,106万h平方米耕地遭受严重水灾,倒塌房屋560万间,死亡2.6万人。1981年:长江上游大水。四川省138个县市受灾。1982年:黄河大水。1991年:淮河、太湖大水。淮河受淹耕地401万hm2,受灾人口5423万人,倒塌房屋196万间。1994年:西江大水。1995年:长江、辽河、松花江大水。该年长江川、湘、鄂、赣四省农田受淹成为321.4万平方米,受为人口8526万人。东北辽、吉、黑三省农田受淹223.2万hm2,受灾人口1078.6万人。1996年:珠江、长江、海河大水。该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洪涝灾害,一半以上省(区)严重受灾,全国有311个县以上城市进水,洪涝成灾面积1182.33万hm2,受灾人口2.67亿人,直接经济损失2208.36亿元。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珠江、闽江等流域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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