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结账会计需要分录如下: 利润和利润分配 一年末会计处理、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4.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转增资本的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的利润 贷:实收资本等 5.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有关科目 经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年底结帐结转本年利润。 3.最后,用“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 (1)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事业单位年终结转账务处理规定?
事业单位年末收支结转程序:
1、年终,应将“事业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事业收入 贷:事业结余
2、年终,应将“经营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经营结余”科目: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3、年终,应将附属单位缴款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附属单位缴款, 贷:事业结余
4、年终,应将其他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其他收入, 贷:事业结余
5、年终,将拨出经费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事业结余, 贷:拨出经费
6、年终,将本期的“经营支出”、“销售税金”转入“经营结余”帐户: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销售税金
7、年终,将上缴上级支出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帐户:
借:事业结余, 贷:上缴上级支出
8、年终将对附属单位补助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帐户:
借:事业结余, 贷:对附属单位补助
9、年终,将结转自筹基建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帐户:
借:事业结余, 贷:结转自筹基建
事业单位的会计账务年终怎样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1、结转结余
借:事业结余 70000
经营结余 20000
贷:结余分配 90000
2、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20000x33%=6600元。
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 6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00
3、提取专用基金90000x30%=27000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 27000
贷:专用基金 27000
4、结转未分配结余
借:结余分配 564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