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有:(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所属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等情况写出报告,连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代表多的选举单位还应填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4)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即可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其代表名额是怎样规定的?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代表的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是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员代表大会更好地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鉴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人数不同的单位往往悬殊很大,所以不宜统一规定名额,只能规定一个大体的幅度,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根据上述原则,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名额,更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但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农村支部书记是从党员大会,还是支部大会选举出来的?
农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最基层的组织,如何选举出一个好的党支部书记,是摆在全村党员和全体村民面前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依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规则,我们所在乡镇农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是釆取了如下方法,全过程是如此进行的。
农村党支部的任期原来为一届三年,以后将改为一届五年。一般农村,党员人数多的,党支部成员设置5人组成,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成员设置3人组成,任期满了就要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组织成员,其中一名担任新的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新的一届党支部成员的组成,必须要经过全体党员大会的民主选举产生,这个是党的组织原则,历年来都是这样要求这样执行的。换届时由上一届党支部组织实施,上一级党委派人指导执行。大体步骤是这样:
一、首先确定支部成员的候选人,候选人名额要超过所选人数的1到3人,属于差额选举。这个是经过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后初步确认,再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后确定,上一届支部委员会同意后报上一级党委批示后,在村里公示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才成为候选人名单。
二、这些候选人要进行严格审核,无犯罪前科,无违纪记录,无失信名单的才可参加选举。这个是经各部门相关程序进行核审的。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的时间,要提前三天通知到每一位党员知道,决不能搞突然袭击。参会的党员人数要符合规定的人数,选举结果才算成功。
四、党支部委员的选举釆取无记名投票选举,被选举人得票要超过参会党员的半数才为成功,按照得票的多少以次选择名额数,作为新一届党支部成员。
五、选出的支部成员的分工也是经过投票选举的,只不过是在这些当选的支部成员中进行,采取这种方法分工不成的,上级党委可以仼命支部书记,支部书记给新的支部委员分工分管各自的工作。
六、新的农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将相关情况报请上级党委审批后,委派乡镇干部对新旧干部的工作进行交接,新的党支部就进入了正常工作。
各地的情况不同,方法步骤上有出入,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换届选举决不能违犯党的组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