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土地被征用了农民的养老问题

农村的土地被征用建商品房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那就恭喜你进入拆迁暴发户行列了,如果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征地,通过拆迁资产进入百万千万的一大片,征地拆迁让部分人走向富裕路,也涌现出了一批拆二代。

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土地被征用了农民的养老问题

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土地被征用了农民的养老问题

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都是征地建商品房的重点,既然纳入了拆迁范围,那农民最关心的就是自己能得到什么补偿。

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土地被征用了农民的养老问题

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土地被征用了农民的养老问题

以南京市2017年公布的补偿办法为例,征收补偿款低于45万的,补足至45万元,除了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外,还有分为住宅房屋补偿和非住宅房屋补偿两大类。

住宅房屋补偿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搬迁费用按照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迁移煤气、空调、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均按市场收费补偿。期限内搬迁的,给予20%的货币奖励,因患重大疾病符合救助标准的,还会给予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补偿包含搬迁奖励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青苗、附着物、临时用地、取土用地、堆土用地等均可进行补偿,如地里种的瓜果蔬菜、经济作物、经济林木、猪(羊、牛)棚、家禽舍、水井等均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只要自家有的,符合相关要求的均可得到补偿,如是非合法审批获得的建筑,将无法得到补偿。

(以上为个人观点,欢迎评论、转发、点赞,认同观点的小伙伴记得点击右上角的关注。传递快乐,分享知识!感谢关注本头条号“微尘微视界”。)

农村承包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都要村里统一安置吗?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形式有国有土地有集体土地两种形式,对于农村的土地当然属于集体所有人,农民可依法获得承包权和经营权。

而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因为新建道路或开发需要被征收,农民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补偿分为三个部分: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还有农民土地种植农作物的青苗费补偿,对于青苗费补偿,因为是承包人花费人工、种子和化肥等,青苗补偿费归承包土地人所有,这是毫无疑议的。

至于被征用的农民耕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费补偿,以我们当地前几年农民的耕地被国家征用建设353省道的做法,虽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不过村集体组织(村委会)只是监管最基层村民小组的耕地和村民,实际农民的耕地(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民所在的村民小组,换句话说,非村民小组外的农民是不可能得到土地承包使用权,因此,按照这个原则,所在村民小组的耕地被征收,只有村组织管理下的所在被征用村民小组的成员可以获得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安置费补偿,村组织(村委会)是不可以把征用所在村民小组的两种补偿费挪作村组织统一处置的!

因此,我们这里农村的土地被征用建设353省道等,土地补偿、安置费补偿都是村组织管理下的被征用村民小组的所有村民共同分配和受益,而涉及到农民个人宅基地被征用,农民个人可以获得宅基地及其宅基地上的房屋评估后价格的两种补偿。

农民集体土地能否被征用?有哪些相关依据

谢邀!以征代租,我没听过;回答这问题首先要理清征、租、卖的意思;

\"征\",只能是有关部门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才能享有\"征\"的权力,而且只能用作公益事业专项使用如公路部门征地建设新马路桥梁,市政农林水部门征地建设公园或农业示范展示园,排灌站等等,而且是需补偿一定金额;有\"征\"就不存在租;征地必须需与当地乡村政府协商,而且征地后,那一块地是不再属于原农村集体所有的。

租,亦即是租地;任何单位公司个人都能与拥有土地拥有权的农村集体协商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每年租金价钱签定合同定下时间期限或每几年租金递加;租出去的地块所用权仍是属于农村集体的(在有的地方租地是要经当地有关部门土地租卖平台公开公示的以求公正公开的)。

卖,是要经农村上级部门批准的,批准后要经有关部门办理土地性质转换如集体用地转为国有商业用地的;在珠三角农村卖地都要公开拍卖的,以示公正公开。

在近十年内土地的征、租、卖都是越来越规范的,而且都有法规来指导进行的,至于以前有的地方农村有无历史遗留下的土地争议我不知道亦就不作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