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童养媳是什么意思,有媒体曝出一则资本圈惊天大新闻,山东烟台一家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以“养女”名义控制一名女孩李某星长达4年之久,并对其进行多次性侵,第一次性侵时李某星刚满14周岁。
李某星生长在单亲家庭,其母认为女儿一直不顺利,出于迷信考虑欲为李某星寻找一养父母冲灾,2015年9月,鲍某明以养父的身份领养了陈某星,并将其带走,12月鲍某明在天津老家对陈某星进行了第一次性侵。
李某星称自第一次在天津被鲍某明性侵后,在北京又不断被性侵,2016年起以“父女”关系住在山东烟台世茂海湾公寓内,2019年4月李某星发高烧并在生理期又遭强暴,促使受害人报警求救,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查后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星没有犯罪,后经受害人律师提供了新的线索,芝罘分局在10月9日决定立案侦查。
现在案件正在侦破过程中,鲍某明称是在和陈某星谈恋爱,今后是准备和她结婚的,还出示了些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里面陈某星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亲密内容,陈某星还提到让鲍某明再等她2年,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未确以。
现在不管是谈恋爱也好,今后准备结婚也罢,关键是在李某星14周岁时,到底鲍某星有没有性侵她?因为14周岁以前属于幼女,和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犯罪,但要拿到这个证据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鲍某明死咬着养着陈某星就是养大后当老婆的,我们也只能在道德上谴责他,但这并不属于犯法行为。
目前,针对鲍某明性侵一案,引起了上级的高度重视,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赶赴山东,最终案件定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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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的陋俗是如何形成的?
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质的婚姻,还有一个俗名,叫等郎婚。通常是在自己有了子嗣之后,买进或者抱养别人的幼女作为养女,等长大成人之后再与自己儿子成婚。
也有的人即使目前没有孩子,也先买进或者抱养别人家的女孩子做养女,准备生子并成人后再为其完婚,以免儿子成人后再娶妻有高额的彩礼,同时也能为自家增添劳力,而且也是无偿的,一举两得。
说到源头,得推到周代所实行的媵制,当时就有夫人之妹或侄女往往年幼就随同姐姐或姑姑出嫁;
而到了秦汉以后,帝王每每选贵戚之幼女进宫,待成年后为帝王妃嫔,或赐予子弟为妻妾,这也是童养媳的一种表现。
“童养媳”的名称,起于宋代。元、明、清时,养媳就从帝王家普及到平民社会,小地主或平民,往往也花钱财买来,以节省聘礼。由于女家贫寒,养媳年幼,往往很多遭受虐待者。
关汉卿《窦娥冤》中就有年幼的窦娥,即因其父父债,而入蔡婆婆家为养媳妇。
说到童养媳,还有一种,那就是本来自己早已成年,并且已经结婚,但也要收养幼女,待她长大后与自己结婚,不过这不是中国,而是在拉丁美洲,尼亚瓦人,他们实行一夫多妻制。
而中国的童养媳,那是旧社会的产物,现在已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