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标准(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商品房交房标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商品房交房标准(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交房标准(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另《消防法》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扩展资料

流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

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

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交房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什么规定

商品房交房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3、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商品房交付方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商品房买受人承担。

商品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商品房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如上司法解释可知,对于房屋的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除非合同当事人对商品房的交付要件作出其他具体明确的约定。因此,在实践中,“领钥匙”等方式可以视作对房屋的交付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交付

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交房标准是什么样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bai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du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zhi》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dao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内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容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