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州的郭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
他是一名尿毒症患者
长期在福州民卫医院做血液透析
每次的治疗费要600多元
除去医保报销
自己还要再付120元
后来
他到另一家医院做血透
治疗费要少很多
自费交的少,疗效也不错
郭先生认为
福州民卫医院为了挣钱
擅自给他开了高额的非医保药品
单次血透自费差价竟达百元?十个月就是一万多元
郭先生告诉记者
他患有尿毒症
到2020年初,腿脚开始出现水肿
根据主治医生的建议
在家附近的福州民卫医院
开始做血液透析
从2020年1月到2020年10月
每次费用600多元
扣除医保报销
郭先生还要自费120元
只做了10个月
就达到一万多元
这对他这样的退休老人来说
不是个小数目
正当郭先生为钱发愁时
主治医生建议他
换一家医院做血透
可能没有那么贵
结果郭先生换了一家医院后
发现这里自费只要十几块
福州民卫医院:使用非医保报销的透析管郭先生是知情的
同样是血透
两家医院的费用相差这么多
对比诊疗清单后
从郭先生打印出来的
这摞门诊费用清单来看
福州民卫医院使用的
是一种空心纤维透析管
后面标注着是非医保项目
需要自付105元
这让郭先生很不能理解
既然有医保可以报销
为什么要让病人再自费呢?
4月22日
福州民卫医院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
当初使用这种非医保报销的透析管
患者郭先生是知情的
他认为郭先生
当时是同意使用这种管
医保自费药需要要患者签字?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没有明确规定
但郭先生也当场表示
对方当时没有明确告知此事
更没有让他签字确认
那么
医院给患者使用自费药品
或医疗器材等
是否需要患者或家属签字呢?
对此
作为福州民卫医院的监管部门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也给出了解释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赵科长:医保自费用药,没有规定需要签字。比如说,骨科手术上的一个螺丝几千元、几十万费,非医保这样子才有患者告知单。这种没有明确的规定,一定要用书面形式给患者签字。
医院的说法并不准确
患者就医时应多和院方沟通
对此
记者也咨询福建省医疗保险
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表示
福州民卫医院的说法并不准确
实际上,省医保参保人员
做血透治疗同样有优惠政策
只不过福州民卫医院
不在省医保定点医院名单中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省本级的医保
可以享受一周两次的免费
福州民卫医院想升级没有通过
他们只有市本级医保
只能享受常规的特殊病种待遇
这位工作人员还提醒
患者就医时
应该注意与医生沟通
询问所开的药品或医疗耗品
是不是在医保目录里面
律师:使用自费药医院有提醒和告知的义务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吴文超律师认为
在急诊或其它紧急情况下
医生不可能做到
让患者先签字,再开药
但是,对于尿毒症患者
长期做血透这样的情况
医院给患者使用
自费药品或医疗器材等
还是应当经过病人
或者病人家属的同意
吴律师:患者就诊与医疗机构是合同的关系。合同的角度来讲,医院有个提醒和告知的义务,另外从消费者保护法来说,消费者对消费有知情权的。医疗机构所购买药或一些医疗的器材,医疗机构有义务告诉患者功效和价格,是否属于医保的范畴。
律师也表示
患者如果发现
医生所开的药品或医疗耗品
不在医保目录里
可以请医生解释原因
能够替换的
可以请医生协助替换
目前郭先生提出的这件事
作为福州民卫医院的监管部门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医管科方面表示
他们介入协调处理此事
来源: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