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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厦门检察”公众号8月2日消息,“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照相关规定,认为本案经过诉前程序,被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已经获得有效救济,决定不向人民法院对王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结案,一并采纳听证员的其他建议和意见。”
2021年8月2日下午,随着听证会主持人、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检察长吴金喜当场宣布听证结果,该院就王某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的公开听证会圆满结束。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22日
“中国杂交水稻之父”、“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逝世。当天,厦门市湖里区网民王某因在生活就业中遭遇挫折,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其微博上连续发布数条侮辱性微博,造成多人评论、点赞的不良影响。
2021年5月26日
厦门市检察院对该起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成立了由一级高级检察官、检察长吴金喜担任主任检察官,分管副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为成员的检察官办案组。
2021年6月2日
取得袁隆平近亲属授权后,检察机关进一步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2021年6月27日
检察机关督促王某在《检察日报》上刊登《致歉信》,就其公开发表侮辱袁隆平院士的言论,伤害其亲属和国人情感的行为向全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8月2日
检察机关就本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省、市人大代表钟庆达,政协委员江海苹,人民监督员纪力行作为听证员参加。
“本案事实清楚,相关证据充分,看似简单的‘小案’,但其行为不仅诋毁了袁隆平院士的名誉,还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正是要通过审慎办理一个个大家普遍认为的‘小案’来树立‘法治无小案’的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吴金喜如是说。
基于上述理念,除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听证有序推进外,检察机关还秉承“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指导思想,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程,督促王某在《检察日报》上刊登致歉信,纠正错误消除不良影响。
听证会上,被告人当场发表陈述意见,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追悔莫及并引以为诫。
“经集体合议后,我们听证员已经形成一致意见。王某公开赔礼道歉已经使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救济,本案无继续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人民监督员纪力行作为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将王某交由社区进行再教育,通过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活动以对其价值观进行重新塑造,做一个对社会更加有益的人。
“作为代理律师,我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办案中既弘扬社会正气,又人性化办案,让我们感到司法温度,我和当事人完全同意听证结论。”听证会结束后,本案当事人的代理人、福建省法律援助慈善基金会律师王振鑫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