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站点通知:需要疫苗接种证书

导读:近日,陕西、四川、浙江、江西等多个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先后发布通知,原则上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不得进入重点公共场所。上述公共场所、

近日,多处通知:开学需持疫苗接种证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近日,疫情防控指挥部在陕西、四川、浙江、江西等多个县市的办公室。相继发布通知“原则上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不能进入重点公共场所”,包括学校、医疗机构、火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等。此外,《健康时报》记者注意到,公告中提到的部分地区,要求学生在学年开始时提供自己或家人的接种证明,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家庭成员原则上将被暂停接种。

多站点通知:需要疫苗接种证书

广西很多地方:如果家庭成员没有接种疫苗,原则上学生休学

7月12日,广西桂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必须接种。为加强校园疫情防控,保障校园安全,根据“种都要种”的原则,各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户籍内的家庭成员均符合接种条件,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如果疫苗接种没有完成,将暂停招生。

公告提醒:请抓紧时间就近接种疫苗,以免影响您孩子的入学!

同日,广西北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同样的通知,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此外,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县委宣传部也于7月13日发布公告:抓紧接种疫苗,否则会影响学生招生!所附文件建议在校学生或新入学学生提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其他监护人提供的新冠肺炎疫苗全程电子接种证明截图。

安徽很多地方:开学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或者禁忌证

近日,全国多个地方发布公告,提倡新冠肺炎3-18岁居民下半年接种疫苗。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10月底前完成12-17岁人群的全程接种。

湖北荆州、广东东莞等地近日表示,将对17岁及以下人群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随着未成年人疫苗接种工作的开展,在一些地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学生入学的条件之一。

7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公告》,称决定对12-17岁人群启动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所有12-17岁人群均需接种。该年龄段学生报到新学期时,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或禁忌证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据7月13日黄山市歙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当天晚上,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歙县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公告》,提醒该年龄段学生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或禁忌证方可办理入学手续。但《歙县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公告》在近期更名为《歙县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温馨提示》,删除了“该年龄段学生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或禁忌证方可办理新学期开学入学手续”的表述。

记者了解到,中方一贯坚持知情自愿原则,为民众接种新冠肺炎疫苗。4月11日,国家卫生和福利部发言人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