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Stephane Raynor在伦敦创立的BOY LONDON,进入中国市场以来,BOY LONDON一直受到国内潮人的追捧,但BOY LONDON英国和韩国商标版权之争一直是时尚界的焦点之一,也是消费者的迷惑之处。 “韩国BOY LONDON”一直打着“1976年成立的英伦品牌”旗号在中国市场畅行无阻,其代理人宝爱贸易(青岛)有限公司及金甲琪曾在2014年前后多次提出申请,要求撤销BOY LONDON母公司安格洛联营公司在华商标。多年商标之争,究竟谁是谁非,近来一纸法律判决宣告尘埃落定。2017年, BOY LONDON商标一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安格洛联营公司持有英国BOY LONDON 品牌所有权,确认了BOY LONDON品牌在华的唯一性。判决后,“韩国BOY LONDON”代理人宝爱贸易(青岛)有限公司及金甲琪提起上诉。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至此一场侵犯注册商标合法权利的纷争宣告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