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官方谣言:ampquot购买契税提高amp quot部门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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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原则落实取得新进展,新税法即将实施。在契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升级”为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近日,根据《契税法》的授权,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明确了具体适用税率。各省确定的税率是多少?作为影响人们购房成本的重要因素,个人购买家庭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是否“变了”?

各省税率基本平移

契税对企业和人民来说并不陌生。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契税在我国税制中占有重要地位。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契税收入将达到7061亿元,今年上半年将达到4125亿元。

在契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契税法》。“契税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体现了税收法制化的进一步发展,对完善地方税制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政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说。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税制翻译的思路,《契税法》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税率方面,《契税法》遵循暂行条例的惯例,各省在3%-5%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随着《契税法》实施的临近,“契税要上调”的声音再次响起,部分中介宣布要在9月1日前买房,否则契税负担可能增加数万元甚至更多。这就引起了一些购房者的担心,目前的契税税率会不会上调?

其实很多省份已经给出了官方的传言:没有。

据记者梳理,目前大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已就地方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等进行表决。转移甚至降低现行税率,而且大部分地方把契税税率定在《契税法》规定的最低水平,也就是3%。

比如北京、广东、浙江、福建、云南等地都将现行的契税税率调为3%。在辽宁和河北,现行的契税税率为4%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税率为3%的政策发生了转变。“确定的税率与现行税率一致,体现了税负整体转移的精神,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稳定。”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些地方降低了房屋所有权转移契税的税率。比如江西将土地等非住房契税税率从4%下调至3%,黑龙江将非住房和土地契税税率从5%下调至3%,河南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契税税率从4%下调至3%。这些地方财政部门表示,在保持税制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税负是落实减税降费总体要求,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事实上,1997年颁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法》继续授权地方政府在3%-5%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具体适用税率,体现了税率的偏移。该原则遵循现行税制框架和总体不变的税负水平。”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石说。

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人们关心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基本税率确定后,现行的购房契税优惠税率是否会取消。

根据国务院部署,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契税减按1%征收;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契税减按1.5%征收。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外,个人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第二套改善住房,契税减按1%征收;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契税减按2%征收。

也就是说,虽然大部分地区的契税税率定为3%,但对于购买前两套房子的人来说,实际税率不超过2%。这直接影响了许多家庭的钱包,他们只是需要改善他们的家庭购买。

关于这个优惠税率政策,地方规定也很明确:继续有效。

比如辽宁省就明确表示“国家在基本税率之上,为保障居民住房需求而出台的优惠税率仍由我省规定。”天津也明确表示,如果国家对契税减免有其他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黑龙江省财政厅负责人解释,契税税率优惠政策由国家调整,政策仍在执行中。

其实《契税法》明确规定了这一点。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为保障居民住房需求、企业改制和灾后重建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石告诉记者,契税的优惠税率由中央统一规定,调整权不在地方,而在国务院。只要国务院制定优惠政策,地方政府既不能取消,也不能调整,只能按要求执行。“制定优惠税率政策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生活需求,体现人文关怀。对于大多数只有一两套房的家庭来说,不会受到影响。”

多省份官方辟谣:"购房契税上调"系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