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门事件:北京丰台“抢孩子”事件各方声音最新汇总,专业律师分析事件疑点

近日,一则“北京丰台某商场里抢孩子”的消息在网上持续发酵大红门事件。孩子家长质疑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处理过轻。目前,北京警方已对案件开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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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大红门事件:

大红门事件:北京丰台“抢孩子”事件各方声音最新汇总,专业律师分析事件疑点

近日,网友“六月的雨在哪里”爆料,10月2日他的妻子带着11个月的幼儿,在北京银泰百货买东西,遭到三名妇女抢夺大红门事件。最后在商场众人的帮助下,这三名妇女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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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情人表示,他看过商场监控,“抢孩子”发生得很突然,三人配合,整个过程不到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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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在微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图片显示:大红门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民警查明后发现,4名女子系“误将他人孩子认做自己的孙子,上前抢夺”。随后,4人均被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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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警方听信抢孩子人员解释是“误将孩子错认为自己孙子,才会出现抢孩子的行为”,这种判定属于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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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经爆料后,在网上引发大量关注。

警方:已开展复核,将进一步通报

因孩子家长质疑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处理过轻。@平安北京 5日发文回应称: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复核,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

“抢孩子老太”家属:她为人正直,以为那是朋友的孙子

事发后,“抢孩子老太”高某某的丈夫向津云新闻记者表示,他以前是干部,儿子也是公职人员。高某某为人正直,身体不是太好,不会做出恶意抢别人孩子的事情。

其丈夫解释,前些日子高某某和朋友去北京玩儿,也是无意中碰到了那个孩子,高某某的朋友误以为那个孩子是自己孙子。“她朋友说从小孙子就被抱走了。”

高某某丈夫还称,高某某10月3日已经回家了,“网上说拘留五日的消息不属实。”

同时,津云新闻记者也向高某某邻居了解到,高某某年近七十,是近几年搬来这个小区的,有个小孙女上小学。高某某腿不是很好,平日见到邻居会寒暄打招呼,白天经常出门。

对于高某某丈夫所言高某某已经回家的情况,警方表示,他们暂不回应真假,通过平安北京进一步通报可以获得解释。

爆料者:如未立案会追究到底

5日,有媒体联系到爆料人,爆料人称心中有尚有顾虑,但事情他们会追究到底。

图片来源:《紧急呼叫》视频截图

5日,当警方宣布对案件开展复核后,爆料者还在微博追问:专案组复核的时间需要多久,什么时间立案。

目击保安:这么明目张胆抢孩子,不太正常

据中国之声报道,事发当日负责值勤的商场保安称,自己当时在商场北门外,听到哭喊后赶到现场,但争抢的过程大约只持续了一两分钟,自己赶到时,孩子母亲所说的抢孩子者已经不见踪影。

“有人招呼我,然后我就从那个门进来了,一帮人围着一个女的,(抢的过程)也就一两分钟吧。等我进来,一帮人已经在这个位置站着了(从门口走到大厅),一个戴眼镜的女的说,那几个人抢她孩子来着,她说不认识(那些人)。”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下断言为时尚早,事件存在诸多疑点,如几名嫌疑人为何会选择人流密集的一楼大厅?而在事发之后,又为何会第二次回到事发商场“寻找孩子”?

事发当日的值勤保安也表示,事发的3号电梯厅上方就有监控,如果是“抢人”,选择在这个区域作案令人不解。

“(这个事)不正常。如果说是抢劫、抢孩子,你也不能上这来抢,这么多人你还明目张胆的,监控器也都看清楚了。”

专业律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说明当时没有充分的证据,如有新证据,依然有权利且有义务对其采取刑事措施。

针对此事,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刑辩律师赵磊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刑法的原则首先是主客观相统一,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因果关系予以综合评价,而且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合理排除其他可能性的情形下,才能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公安机关确实不能作出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决定,但可以根据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但行政处罚并不影响刑事侦查的实施。如果公安机关有新证据认定抢孩子者涉嫌犯罪,在作出行政处罚后,依然有权利且有义务对其采取刑事措施。

具体到此案中,赵磊分析称,虽然公安机关首次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但那只能说明公安机关当时没有充分的证据认定抢孩子者涉嫌刑事犯罪。

如果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其进行补充侦查,那是完全可以继续进行侦察活动的。鉴于如果拐卖孩子目的属实,确实属于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我们还是有必要请求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以及人民检察院发挥监督职能,必要时引入测谎、精神鉴定等手段,综合全案主客观证据依法做出最终认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律师罗龙平向中国日报表示,目前警方尚未公布最终结论及事实细节,可以说社会公众对案件事实尚不清楚。鉴于拐卖孩子是恶性犯罪,且抢孩子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警方有必要继续进行侦查,一方面查清楚事实真相,一方面也回答清楚公众的一些疑问。

比如,抢小孩的四个人籍贯不同,分别来自天津、山东、内蒙等地,其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一同抢孩子?抢孩子者声称认错了、朋友家有孩子走失、儿子不让看孙子等等,这些声明是否有证据支持?即使确实认错了,为什么会有光天化日之下在人流密集处抢孩子之举?

鉴于此事已经造成巨大影响,警方有必要在公布复核结果时一并公布出来,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公信力。

另外,两位律师均表示,人口拐卖团伙强行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抢孩子的可能性有多大,值得商榷,但亦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从查明事实真相,最终给公众一个公正、合法、透明的答复。

记者:张周项

编辑:高启辉

参考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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